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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东树论文范文资料 与方东树昭昧詹言研诗路径和诗学成就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方东树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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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桐城诗学的重要著作,《昭昧詹言》从文体视角、知人论世、观其离合等路径对诗歌史上众多诗家及其诗作进行评点;沿此路径,方东树重新书写了传统诗歌演变的历史,建构了具有桐城文派特色诗歌史理论体系,以及围绕这个体系所确立的研诗思路、批评方法等,取得了显著的诗学成就.

[关键词]桐城派;方东树;《昭昧詹言》;诗歌史论

[中图分类号]I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7)04-0094-05

[收稿日期]2017-04-10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方东树诗歌史论研究”(SK2015384);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桐城派文学传承和当代安徽文化建设”(SK2015A163)

研治桐城诗学,方东树《昭昧詹言》一书不可或缺.作为诗学史上一部有着重要影响的诗学著作,相关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但总的来看,学界大多关注是方东树诗学思想本身之特点,以及对诗歌史上具体诗人诗作的评论,对该书理论特色的形成有着至为重要的关系——方东树研诗之路径却有所忽略,本文就此试作探讨并对缘此路径取得的诗学成就作简要概括.

桐城派原本是因独具特色的古文创作及古文理论而被世人所认可,古文家是该派主要成员基本身份定位.受此影响,在诗学批评上往往重视古文和诗歌两种文体之间的共通性.如姚鼐曾云: “诗之和文,固是一理,而取径不同.”[1](p.290)诗和文虽有“取径”之异,但根本之“理”是相同的.又说:“诗文皆技也,技之精者必近道,故诗文美者命意必善.”[1](p.84)诗和文的本质都是“技”,在审美要求上也是相同的.方东树承其师之说,不仅认为诗、文有共同之“理”,而且扩展至其他艺术门类,“大约古文及书、画、诗,四者之理一也 .其用法取境亦一.气骨间架体势之外,别有不可思议之妙.凡古人所为品藻此四者之语,可聚而通证之也”[2](p.30).诗、文、书、画均为“一理”,可以互通互证.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昭昧詹言》评诗或以画论,或以书论,但主要是以古文论.例如:

纯是古文命意立局章法,所以为作家,跳出寻常庸人应酬套.[2](p.288)

此题难于刘太尉《赠卢谌》.彼可以明目张胆正说,故雄杰宏放等其文法之妙,和太史公《六国表》同工.[2](p.109)

前一则言王安石运用古文命意布局之法,使其诗避俗创新,后一则以司马迁《六国表》作比,言陶诗文法之妙.对两诗的评论都是着眼于古文视角.从文体学的角度来看,古文和诗属于两种不同的文体,其间异同古人多有争论,且大体围绕本原、体式、语体、功能、文法等展开.以文法为例,论其异者如“杜之诗法,韩之文法也.诗文各有体,韩以文为诗,杜以诗为文,故不工尔”[3](p.303).诗文体式不同,文法各有所适,不可互通.论其同者如:“诗和文虽是两样体,却是一样法.一样法者,起承转合也.除起承转合,更无文法,除起承转合,更无诗法.”[4](p.46)强调诗、文法度一致,可以互通.对诗文之异,方东树也有着清晰的认识:

以传独以解淑人事,命仆为诗则有不可者.盖此等题独宜于文,不宜于诗,古名手大家,率不轻作.决作之,亦不能佳,后人亦罕传之.[5](p.358)

阎百诗于文章之事无和,然其言有精当可取者.如云:“古文宜本色,而牧斋则点染矣;宜单行,而牧斋则排偶矣.”此言亦可通之于诗.诗可以点染排偶矣,然循而为之,则入卑俗.[2](p.48)

前则就题材言之,诗文各有所宜,不可混同.后一则就表现方式道其不同.这体现了姚鼐对诗文“取径有别”的基本判断,也表明方东树对诗文两种文体的认识是比较全面的.他从古文角度论诗,并非刻意为之,而是基于对古文和诗两种文体的共通性有着真切的体认:

固是要交代点逗分明,而叙述又须变化,切忌正说实说等故尝谓诗和古文一也,不解文事,必不能当诗家著录.[2](p.376)

其次,则须解古文者,而后能为之.观韩、欧、苏三家,章法剪裁,纯以古文之法行之,所以独步千古.[2](p.232)

此两则虽分别就七古、七律而论诗和古文之同,强调诗家知晓古文对诗歌创作的重要性.可见,从“诗文一理”观念出发,以古文来诠释诗歌,是方东树研读诗歌一重要路径.

就 “诗文一理”而言,桐城派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如方苞就有“诗文异道”之说,并有“决意不为诗”之行动,重文轻诗.方东树认为:“诗文一理”(即诗、文“理一”),并非刻意取消诗和古文两种文体之间形式上差别,或者有轩轾诗、文之意,而只是强调两者在“理”的层面共通性.这里的“理”是指诗、文两种文体在主体论、创作论、批评论等方面相通之规律.穷究诗文共通之“理”,和方东树作为卫道者、桐城古文继承者的身份紧密相关.从其恪守的道学言之,方东树认为:“诗文和行己,非有二事.以此为学道格物中之一功,则求通其词,求通其意,自不容己.天不假易,岂轻心以掉旦夕,速化之所能也.”[2](p.2)诗文是格“物”之对象,也是“修道”之行为,有一个由浅至深,积少成多的渐进过程.我们知道,格物致知是程朱理学提供的一套成德功夫之起点,强调穷究物理以了解事物之本性,并把此作为修身之途径.方东树对诗和文认识正是遵此思路.他把“诗文”和“行己”归为一事,以为“诚身修辞,非为二道”[2](p.3).既指出了研习诗文应遵循的态度,又强调了“诗文”和道德修养之联系,视道德为诗文之根本.这种认识,正是基于理学家对文道关系的理解,是其学术上的“务本”观念在文学思想上的反映方东树曾云:“天下皆言学而学之本事益亡.本事者何,修己治人之方而已.”见《待定录》自序,《考槃集文录》卷三,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85页..自桐城古文继承者言之,方东树本刘大櫆之“别有能事”论,以为:“诗文虽贵本领义理,而其工妙,又别有能事在.”[2](p.10)在重视“本领义理”的同时,又强调文人“能事”之重要.因此,方东树的“诗文一理”在批评实践上又主要表现为对诗文的“本源”此处“本源”即“本领义理”之意,方东树将“本领”和“能事”对举,可知其所说的“本领”非作今天之“才能、能力”解.方东树论学,尤重涵养本源.在其著作中,“本源”有时作“本原”,如“文章之道等言不失本原”,本原即“本源”,见《姚石甫文集序》,《考槃集文录》卷三,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97页.“能事”而论.“本原”指以道德修养为主,包括学识在内的综合素质;“能事”主要指要指立意构思,谋篇布局、遣词造句等各种创作能力.方東树评人侧重论其本原,评诗侧重技法剖析.例如:

方东树论文参考资料:

驳论文树靶子

结论:方东树昭昧詹言研诗路径和诗学成就为适合不知如何写方东树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吕亭镇方东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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