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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陵论文范文资料 与秦始皇投资房陵和今鄂豫陕渝交际区域古展契机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房陵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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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嫪毐舍人四千余家“迁蜀”而非“迁房”

发生在始皇帝九年(前238)的嫪毐事件,涉及吕不韦、始皇帝的生母赵女、秦国公子子楚、嫪毐死党及舍人等.司马迁《史记》中的《吕不韦列传》和《秦始皇本纪》对这一事件作了详细的记载.

《吕不韦列传》载:

“吕不韦,阳翟大贾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等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和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悦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等庄襄王(子楚,笔者注,下同)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为王(始皇帝),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秦王(始皇帝)年少,太后时时窃私通吕不韦等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阴人嫪毐等侍太后.太后私和通,绝爱之等嫪毐家僮数千人,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等始皇九年(前238),有告嫪毐实非宦者,常和太后私乱,生子二人,皆匿之等於是秦王下吏治,具得情实,事连相国吕不韦.九月,夷嫪毐三族等诸嫪毐舍人皆没其家而迁之蜀等十年(前237)十月,免相国吕不韦等岁馀(前235)等秦王所加怒吕不韦、嫪毐皆已死,乃皆复归嫪毐舍人迁蜀者.”[1]2505

《秦始皇本纪》又载:

“嫪毐封为长信侯,予之山阳地等毐作乱而觉等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等尽得毐等等二十人皆枭首,车裂以徇,灭其宗.及其舍人,轻者为鬼薪(罚徒刑三岁),及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1]227等十二年(前235),文信侯不韦死,窃葬等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1]231

大商人吕不韦将自己已怀身孕的小妾赵女献给秦国在赵国作人质的子楚公子,赵女生子名政.子楚后来为秦庄襄王.庄襄王死,嬴政继位,是为秦始皇.吕不韦后又荐嫪毐作自己的替身,和始皇帝母赵女私通生子.这一段宫闱秽事,对秦始皇来说,可谓奇耻大辱.所以秦始皇对嫪毐党恨之入骨,“夷嫪毐三族”,“及其舍人,轻者为鬼薪,及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司马迁距始皇帝时代不远,他创作《史记》,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可信度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后世盛传的嫪毐舍人不是“迁蜀”而是迁入房陵的说法却是令人费解.

清代康熙年间,刘作霖、杨廷耀编纂的《郧阳府志》载:“秦始皇九年,迁嫪毐党于房”[2].这是今天能看到的“迁房”说最早的文字,该记载是否有文字根据,不得而知,但此前已有此说,也是有可能的.《郧阳府志》影响深远,查多年来出版和发表的书籍和文章,凡涉房古代史实者,无不沿袭此说,而此说实属讹误,这可以由以下事实证明:

其一,关于嫪毐“迁蜀”的说法,司马迁在上述《史记》引文中明确表述了四次,四次分别是:

(1)及其舍人,轻者为鬼薪,及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秦始皇本纪》

(2)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秦始皇本纪》

(3)诸嫪毐舍人皆没其家而迁之蜀.《吕不韦列传》

(4)乃皆复归嫪毐舍人迁蜀者.《吕不韦列传》

王一军:秦始皇投资房陵和今鄂豫陕渝交际区域古 展的契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第25卷第6期其二,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亦明言“迁蜀”.他在《吕不韦列传》“诸嫪毐舍人皆没其家而迁之蜀”语后注曰:“家为家产资物,并没入官,人口则迁之蜀也”[1]2512.

其三,宋·司马光《资治通鉴》载:“秋九月,夷毐三族,党和皆车裂灭宗,舍人罪轻者徙蜀,凡四千家.”[3]213亦明言“迁蜀”.

司马迁撰《史记》,参审众说,查阅了大量秦代文献资料.唐·司马贞作《史记索隐》,读遍了唐时能看到的所有有关秦代史实的文献.宋·司马光等人编纂《资治通鉴》,不只是遵从前说,而且投入了大量的甄别研究工作.三位司马大家的意见一致,都认为是举家“迁蜀”,而且历史上也从没有一位学者对他们的说法表示过怀疑.因此“迁蜀”说是不可以撼动的,“迁房”说实不可信.

二、“家房陵”语考释和始皇帝投资房陵创建谪迁特区

如上所说,嫪毐舍人四千余家“迁蜀”,而非“迁房”,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长时期持“迁房”说而不疑呢?问题就出在对司马迁“家房陵”语的理解上.在汉语中“家”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多义词,台湾《中文大辞典》列举其义项竟有二十六个之多.其中“落户定居”和“家财私产”两个义项,我们有必要在此重点谈一下.

当“落户定居”义讲的文句,例如《史记·陆贾传》“以好峙田地善,可以家焉.”[1]2699“家焉”等于“家于此”,就是“在此处安家”的意思.又如韩愈《崔评事墓铭》“既去职,遂家于汝州”.“家于汝州”,就是“在汝州安家”.当“家财私产”讲的文句,更为常见.例如《史记·匈奴列传》:“坐盗者没入其家.”[1]2892“没入其家”,就是“没收其家财私产入官府”.又如《史记·吕不韦列传》,“念业已破家为子楚”[1]2508,“破家”即“破败了家财”,也就是“花费尽了家财”[1]2512的意思.同文中又有“皆没其家而迁之蜀”句,“没其家”,和前例中“没入其家”意同.再如我们常用到的成语“家破人亡”、“捐家济贫”、“毁家纾难”中的“家”,也都是用的“家财私产”义.

那么,司马迁“家房陵”语中的“家”是“落户定居”义还是“家财私产”义呢?如果认为是“落户定居”义,是说不通的.因为依前文所述,既然四千余家迁蜀是实,怎么又能在房陵落户安家呢?长期以来,“迁房”论者如果不是出于“权从众说”,那就是在这一方面失于慎思.那么,将“家”解释为“家财私产”义怎样呢?我们认为是合宜的.“家房陵”即由“家”和“房陵”两个名词组成的主谓短句,“房陵”在这里名词活用如动词,表示“把等转输房陵”.由此,“家房陵”即为“家财转输房陵”的意思,联系其语言环境和事由背景,其所表达的大意是:秦始皇将迁蜀的四千余家的家财没收入官,转输房陵,作为始皇帝将要在房陵实施的某项目的先期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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