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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论文范文资料 与行政诉讼中和解制度构建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行政诉讼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06

《行政诉讼中和解制度构建》: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行政诉讼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对于行政诉讼来说,“不适用调解”是其制定与运用过程中的一个特有原则,但该原则从订立开始,到实施运用,却都遭到各界的质疑.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在2008年发布了与撤诉相关的司法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这一原则不再绝对,构建行政和解制度也有了一定的基础.本文便主要从适用范围、案件类型以及制度设计三个方面,研究如何构建行政诉讼中的和解制度.

关键词: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6-0241-01

作者简介:严晓燕(1982-),女,汉族,硕士研究生,湖北警官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法院一直坚持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但在实际审判中,很多行政案件都需要通过“案外和解”的方式才能得到圆满解决,在客观上,现阶段的行政诉讼已经打破了传统“不适用调解”的原则.那么,在法律尚未修改以前,怎样调解现实与立法之间的矛盾,便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因此,在行政诉讼中构建有效的和解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不仅可以作为正式法律出台以前的过渡,还是一种有针对性的探索与尝试.

一、适用范围

相对于民事诉讼而言,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行政机关,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就会受到法定义务与公共利益的一些限制,故而无法像民事诉讼一样进行完全调解.在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过程中,不能与民事调解相同,其制定根本应放在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方面,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审查便是依托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所以,和解制度也需要参照这一基础,不能任意选择.如果被诉的行政行为清晰、符合相关的法律规章与法定程度,则不适用和解[1].在和解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置,但行政机关不能这么做,只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以内进行判断,所以,在适用范围方面,行政诉讼和解只适用于被告的法律规定职权以内,不能超出,否则视为无效和解.

二、案件类型

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是适用和解的,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案件也适用和解,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不服行政裁决.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行政机关不仅要完成行政决定,还要对民事争议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这类案件原告都会要求改变行政裁决的诉讼目的,以实现原告的民事主张,如果当事人之间实现了和解,那么行政裁决的意义也就消失了.

第二,行政合同争议.如果行政合同的当事人有一方毁约,则另一方可以对其进行制裁,这种类型的案件如果进行和解处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行政机关修正相关的行政合同,也可以将民事法律中的合同法原则充分体现出来.

第三,不服行政指导.行政指导行为是一种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但为了能够达到管理目的,其具有一定的行政优势,被指导方需要被迫接受指导,从根本上讲也是具有强制力的.在实际审判中,这类案件通常会以“不在受案范围”为理由驳回诉讼,这就使得原告无法获得司法救济.但运用和解方法进行解决,则能够摆脱这种困境.

第四,不遵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是存在行政职权的,这是一种法定职责,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职权是不能放弃或违反的,否则,就会被诉讼.在经过审查以后,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进行和解:其一,行政机关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通过和解方式,原告可以尽快达成诉讼目的;其二,行政机关没有必要继续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可以申请赔偿,更有利于对原告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2].

三、制度设计

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制定和解时间,一般在诉讼开始与裁判之间.其次要制定和解原则,最根本的是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判断,具体来讲有三层含义:其一,不是所有行政行为都能够和解;其二,和解过程需要当事人自愿参与;其三,不能对国家与社会的利益造成损害.再次要制定和解程序与相关文书,和解过程可以分为提出意向、当事人和解以及确认三个主要阶段,如果当时双方达成和解,则法院需要制定合意笔录,之后判断协议合法性,最后确定其法律效益[3].最后确定结案方式与和解效力,当前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制定,一个角度是借鉴德日等国家,计入笔录便生效;另一个角度是借鉴英法美等国家,支撑“合意判决”以后才生效,从我国情况来看,行政诉讼和解从根本上属于一种“合意”行为,并不属于法院职权,所以,我国应该运用德日国家的方法,即计入笔录便生效的方式.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我国当前的行政诉讼中,虽然仍然遵循着“不适用和解”的原则,但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有很多案件都需要通过和解方式,才能够完美解决.本文主要以和解协议的使用范围为切入点,提出了四种适用于和解协议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并从和解时间、和解原则、和解程序与相关文书、结案方式与和解效力等方面,论述了制度的设计,以期该制度能够起到其应有的执行效果.

[ 参 考 文 献 ]

[1]赵龙.行政诉讼中“和解协议”制度分析——制度比较和构建的视角[J].*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03:112-115.

[2]张淼堂.行政诉讼和解入法的风险控制——以域外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设计的比较分析为基点[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03:70-77.

[3]胡建淼,唐震.行政诉讼调解、和解抑或协调和解——基于经验事实和规范文本的考量[J].政法论坛,2011,04:52-61.

行政诉讼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行政诉讼中和解制度构建为关于行政诉讼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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