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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管体制论文范文资料 与分业监管体制下多层嵌套资管产品法律规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监管体制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16

《分业监管体制下多层嵌套资管产品法律规制》: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监管体制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多层嵌套资管产品是资本市场上参与者与监管方多年博弈的结果,也是国家监管的重点,部分原因产生于我国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现状.应重视这种多层嵌套造成的资本市场上风险积聚的效应,对现有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进行完善,整合监管资源,打破行业界限,建立统一的资管产品平台,抓住重点,实施穿透监管,加强信息披露,明确法律责任,并且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监管,防范监管俘虏现象,有针对性地化解监管难题.

关键词:多层嵌套;资管产品;规避;监管;法律规制

2016年末中国资产管理市场总规模达到110万亿,接近当年GDP的1.49倍.如此巨大的体量,一方面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更加广阔的投资渠道、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选择;另一方面,在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跨行业、跨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的高速扩张,也带来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部分金融机构通过加杠杆、做通道、层层嵌套等方式套利,导致金融监管削弱和市场风险积聚,不断拉响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警报,不能不引起各个层面和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次贷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风险调查委员会报告说金融监管机构绝对相信市场自发调节的功能以及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但是这种对市场调节能力的过度信赖让美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Financial Inquiry Commission,2011).

一、 多层嵌套资管产品的主要特征

1. 多层结构叠加.顾名思义,多层嵌套资管产品就是存在两层或两层以上结构化设计的资产管理产品,其背后是一系列各种协议、募集说明、契约、承诺、声明、合同及类似法律文件,以及这些文件中设计的权利、义务及各种新的交易结构来规避法律规定.但这些复合的权利、义务、交易类型能否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存在不确定性.例如收益权本来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现在却在很多产品中被分立出来列为收益权信托.多层嵌套资管产品的交易结构还常常涉及券商、基金公司、信托等融资通道,在通道多元化的同时掩盖、模糊真正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主体,一旦发生风险很容易出现责任划分不清、主体利益无法保障及资产处置困难等问题.

2. 风险收益分离.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是投资产品的铁律.然而,为了维护发行人的信誉,多层嵌套资管产品,往往以约定的收益率兑付,除了少数证券投资基金、FOF、MOM、量化对冲产品外,多数嵌套资管产品都是这样的兑付方式.这其中包涵了发行人的“类担保”因素.如此操作,也就扭曲了资管产品的市场机制,破坏了市场发现风险的功能,极易导致风险掩藏和积聚.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就是这种“过度包装”的后果.

3. 信息披露不充分.由于多层嵌套资管产品结构叠加,加上规避金融监管的目的,导致发行人和*机构都存在隐瞒信息的动机,在信息披露上“欲说还休”,只披露他们想要披露的信息.相关金融机构披露信息量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和投资者需要,投资者在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方面知识的欠缺,加之所涉监管机构的多重化,导致监管中出现“视觉盲点”,综合作用下导致信息披露游走在法律法规的边缘,且不易察觉.最常见的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代销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往往是银行的储户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客户,基于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赖,一般会认为购买的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责任,因而放心购买,事实上,代表機构并不承担产品的风险和责任.因此,作为金融消费者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分清发行和代销;代销机构应主动披露此类产品的相关信息,并有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否则,就是滥用权力和对投资者不负责任,最终伤害的可能是代销人的信誉.

4. 规避监管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银行是最大的资金提供方,因此多层嵌套资管产品多数情况下是为了给银行资金创造通道.房地产贷款随着我国房地产政策的波动而频繁调整,房地产贷款受到限制时,催生了银信合作,以信托加资管产品变相使用银行资金.银行资金需要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提供通道.多层嵌套资管产品可以实现银行资金与受限贷款用途、投资方向的绝缘,绕过监管政策和监管指标的约束.从表面看,无论程序还是实体,都合法合规,企业和金融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利,似乎是皆大欢喜的正常交易结构;但从资金来源和最终投向来看,通过“实质重于形式”(许建斌,2017)的*,这种多层嵌套设计规避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政策的限制,在市场准入、资本约束、杠杆比例、投资范围、投资者资格等方面都存在规避监管规定的情况,既可能导致风险出现跨行业流动和积聚,也抵消了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 多层嵌套资管产品的风险累积效应

多层嵌套资管产品是金融创新和市场博弈的产物.从其发展历史看,已经从简单的一层嵌套发展到多层嵌套.其博弈的双方,一方面是政府监管机构作为制度供给方,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供给、风险演变而不断出台的新的监管措施;另一方面,作为被监管对象的市场上的资金提供方、需求方和*机构.风险在如下方面被累积起来:

1. 规避市场准入限制.一行三会常用的监管措施之一就是市场准入,这是金融产品的第一道门槛.《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资金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禁止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银行资金若要进入上述投资领域,必须通过嵌套资产管理产品来实现.实际操作过程为:(1)银行向券商发行一个定向资管计划;(2)券商用该定向资管计划募集的资金设立有限合伙企业;(3)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于上述禁止银行资金投资的领域,完成银行资金到禁区的投资.

又如,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2014﹞33号文件规定,银证合作中的银行有资产规模门槛,即资产规模不低于500亿元.为规避该条规定,未达到该项规定的银行便通过投资符合该项规定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例如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实现利用券商定向投资资管产品进行对外投资的目的.具体做法是:(1)合格银行发行定向同业不保本资管产品;(2)不合格银行购买合格银行的资管产品;(3)合格银行与证券公司签订银证合作定向合同;(4)资金从银行进入证券公司.

监管体制论文参考资料:

经济体制改革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杂志

结论:分业监管体制下多层嵌套资管产品法律规制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监管体制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互联网监管体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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