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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责任论文范文资料 与考生在我国国家考试中实施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律责任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02

《考生在我国国家考试中实施行为的法律责任》: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法律责任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 刑(九)修正案的出台将部分行为纳入刑法调控范畴,在原有行政责任的基础上加入了一定的刑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适时性和符合民意性.不久之后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爆出了事件,国家考试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针对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制十分必要和关键了,本文正是通过此次事件中的一个案例切入,仅从考生的角度,对我国国家考试中其实施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解读和评述.

关键词 国家考试 考生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作者简介:周律格,海南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327

2016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认定被告人侯某代替被告人虎某参加了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符合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所加入的考试类相关犯罪中“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该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运用了在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相关规定,将属于考试行为之一的行为从原先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升格为犯罪行为,进而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希望从此案中引发一些对考生在我国国家考试中的行為法律责任的思考.本文所指的考生采用狭义概念,即报名参加我国对应的国家考试并合法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一、问题的提出

2016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北京考研案,认定被告人考生虎某让被告人侯某代替其参加了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符合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所加入的考试类相关犯罪中“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作为2016年首例考研案,审理的过程中运用了在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相关规定,将属于考生考试行为之一的行为从原先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升格为犯罪行为,进而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希望从此案中引发一些对考生在我国国家考试中的行为法律责任的思考.本文所指的考生采用狭义概念,即报名参加我国对应的国家考试并合法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在进行论述之前,需要对有关概念予以正确界定.

(一)国家考试

一般来说,国家考试是指由国家机关组织的,依据法定程序设立的,为了实现国家特定目的而进行的考试.不可否认,在人口众多,社会资源与位置相对较少,社会竞争压力巨大的中国,国家考试依然是比较公正平等的人才考核方式和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目前所设立的国家考试来看,可以分为四类:(1)高等教育考试;(2)资格证书考试;(3)能力水平考试;(4)公.与非国家考试相比,国家考试参与的人数众多,考试内容所覆盖的范围广、知识量大,而考试的组织和考场的设置更加规范化,考场的纪律也较为严格,考试的成绩更加关乎考生的前途和命运,关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关乎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兴亡,考试的效果也更能反映出我国考核方式与评价体系制定与运行的状况和实效.

(二)行为

从理论上说,在考试中的行为是指违反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或者通过各种电子传输、通讯工具,实现考场内外的联动答题或者等违法违规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涉及面极广,并且伴随着高科技手段的发展进步所导致的方式隐蔽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很难将所有能够认定为该行为的情形都列举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考试中的行为的共同点在于它们构成的基础,在于它的违法违规性,直接目的在于获得好的成绩、追求经济利益或者单纯提供帮助,行为后果在于扰乱考试正常秩序,破坏考试制度,损害诚信制度,危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只要符合上述的共同要件,就可以对有关行为予以认定.

三、法律责任的类型

(一)行政责任

我国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领域,为考生在国家考试设定了若干行政责任.如《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就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实施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并且,对该责任主体的行为进行了列举并设定了兜底条款,试图将他们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所有可能采取的行为都囊括在内,体现了对考生考试行为零容忍和必处罚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并且尽量将其较为常见的一些行为具体罗列出来,更加明确了其行为所包含的大致范围,让人们对这些常见行为更加明确,对考生的行为认识得更加透彻.除此之外,在该部门规章中,还规定了考生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包括取消考试成绩、在1至3年内禁止报名和参加该项考试甚至延伸到各种国家教育考试,延迟毕业1至3年等.对考生给予相应的惩处,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正义,也对那些依然试图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人一定的警示.而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其他与考试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些行政立法都体现出了我国对国家考试的重视,对考生行为的惩治,以及对行政责任在国家考试领域进行相对广泛地应用.

(二)刑事责任

针对近年来频繁出现,并且已经引起国家重视、社会关注和人们反思的考试事件,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一章加入了考试类相关犯罪,其中规定的罪名包括组织考试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三个罪名,顺应民意,针对将考试中的一些严重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控和处罚范围,为这些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破坏考试制度和侵害的社会法益行为设定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其他对社会法益危害较小的行为则认定为刑法不当罚的行为,这样的规定符合刑法的谦抑主义和补充原则,将那些刑法不当罚的行为留给其他位阶较低的法加以规范并予以处罚.这三个罪名的处罚刑种不完全相同,其中组织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规定了从罚金刑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种,刑罚相对较重,而代替考试罪只规定了管制、拘役和罚金刑,刑罚相对较轻.考生如果在国家考试中实施了上述三罪所指向的犯罪行为,当然可以成为它们的处罚对象.在上述案中,其中虎某是合法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他找侯某的行为符合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关于代替考试罪的有关规定,者和被者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以考试罪判处虎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该案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来适用考试类相关犯罪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当然,这三种罪名分别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可能存在重合的地方,如组织大规模的的罪名和罪数认定.从理论上说,该行为只是一个犯罪行为,只不过符合了两个罪名的行为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想象竞合的一罪,择一重罪(即组织罪)进行处罚.

法律责任论文参考资料:

法律和生活论文

法律类期刊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结论:考生在我国国家考试中实施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关于法律责任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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