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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论文范文资料 与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构建和实现路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纪检监察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17

《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构建和实现路径》:这是一篇与纪检监察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 腐败治理已成为当前理论研究热点,但通过构建协同机制治理腐败的研究还十分缺乏.在分析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各自内涵的基础上,发现二者在治理腐败过程中存在高度契合,为二者构建协同机制提供了可能.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系统梳理现有研究基础,进而基于制度规范、组织架构、资源共享三个层面构建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并提出实现路径,旨在将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有效结合,为推动协同治理腐败机制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支撑和指引.

【关键词】 政府审计; 纪检监察; 协同运作; 腐败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3-0116-04

*没有休止符. 总书记在十八届 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败斗争新成效[ 1 ].通过资源优化整合来创新体制机制,成为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关键路径.

现有的腐败治理研究立足于构建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侧重于研究腐败治理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兼有对英国、美国、新加坡等国腐败治理经验启示的探讨,但是,鲜有国内学者从构建协同机制的视角来研究腐败治理问题.纪检监察是我国腐败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主体,而政府审计是治理国家腐败和混乱的重要工具,在腐败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3 ],整合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资源,对二者在腐败治理中的协同运作进行研究,既拓展了腐败治理理论、创新了审计方式,又引导相关机构以协同的方式打破腐败治理主体间的边界壁垒,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腐败治理效率.

为更好地推动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的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各自内涵,以及二者在腐败治理过程中的契合性,进而分析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在腐败治理中协同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现状,最后系统构建我国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并提出实现路径.

一、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内涵

全面把握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各自内涵,是探讨二者协同运作可行性和建立二者协同治理腐败机制的基础前提.

(一)政府审计的内涵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审计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 ].可见,通过政府审计治理腐败具有现实需要性.在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包括审计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地方各级政府设置的审计机关和政府在地方或 各部委设置的派出审计机关.政府审计客体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有资产的单位.政府审计即政府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审计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行为.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的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 5 ].这是因为政府审计覆盖了所有的财政资金,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最有条件发现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行为,最有可能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的线索.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健全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导致政府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 6 ].

国务院于2014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等方面,更加突出“推进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审计工作”等内容.《意见》指出,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意见》同时强调,建立健全审计和纪检监察、 、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意见》为开展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运作研究提供了政策指导.

(二)纪检监察的内涵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的简称,党的纪检机关和政府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两项职能”的体制.虽是合署办公,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在主客体、主要任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为更加清晰地梳理纪检监察内涵,本文分别作出阐释.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包括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败工作.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据《中国 章程》、《中国 廉洁自律准则》、《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纪法规开展工作,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纪律检查工作.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主体是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党的纪检机关和政府监察机关是我国腐败治理的主要主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清醒认识到,腐败活动并没有灭绝,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在现有纪检监察、政府审计力量的基础上,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协同治理腐败机制,增强腐败治理合力势在必行.

二、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契合性分析

分析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各自内涵后,发现二者在腐败治理这一领域存在目标、客体、职能三方面的高度契合,这为二者构建协同机制提供了可能.

(一)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目标一致是开展协作的前提

政府审计机关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可通过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和非财务数据、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具体经济活动等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维护财经法纪,推进廉政建设.党的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其工作是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协调*败工作;而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以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在腐败治理的目标方面具有一致性,这是二者开展协作的基本前提.

纪检监察论文参考资料:

纪检监察论文

结论: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构建和实现路径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监察委和纪检委的区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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