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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水处理论文范文资料 与税收优惠政策在污水处理企业执行中问题和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污水处理范文 科目:论文提纲 2024-02-26

《税收优惠政策在污水处理企业执行中问题和》:本论文为您写污水处理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保护和扶持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如何用足、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降本增效、助推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笔者通过历年在几家污水处理企业工作的实践,成功的为企业争取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尝试做一些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污水处理企业 税收优惠 分析总结

一、污水处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发布的时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和鼓励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污水处理企业做为环境保护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享受着国家赋予环保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做为环保行业的财务工作者,需要精通国家对环保行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进行税收筹划,并利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现阶段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各地供水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随自来水水费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二是一些国有企业和个人集中处理生产或生活污水而向企业或个人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三是政府部门委托社会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并和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从预算资金中拨付污水处理费给企业.现将污水处理费收入在纳税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如下:

(一)增值税

以前,对于各级政府或部门委托供水企业随自来水水费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税务机关将其纳入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规定营业税免征.后期改征增值税,并同时免征增值税.

2008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免征污水处理劳务的增值税,并将增值税的免税范围进行了扩围,除随自来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免征增值税外,其他污水处理企业,只要排放标准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在享受免征增值税同时,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也予以减免.

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下发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取消了一直以来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污水处理费先行全额征收增值税,后即征即退70%,企业实际向国家承担了30%的增值税额及全额随征附加税费.

享受免税条件:取得相关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污水加工处理后水质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

1、公共污水处理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项目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优惠条件:污水处理必须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水处理项目需单独核算,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经营多个项目或多种业务的单位,需要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需在各项目或各业务间按收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比例合理进行分摊.

2、污水处理企业环保设备投资额抵减10%企业所得税额的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污水处理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者向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购置并使用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保等专用设备的,按照购置金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并且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的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得享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在污水处理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时,同时满足专用设备抵减和三免三减半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实际工作中,污水处理企业常用的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紫外消毒灯、污泥干化机、膜生物反应器、重金属离子去除器、反渗透过滤器等环保设备均可以享受设备投资额抵税政策.企业在购置该类设备时,要和供应商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开具 ,并在*税收优惠备案时,提交该类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性能参数的检测结果.如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在享受设备投资额抵税时,脱水后泥饼的含固率必须要大于或等于25%,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政府部门的检测结果给税务机关,以达到享受条件.

享受优惠条件:企业购置且实际使用,并切实达到相应的节能节水、安全性能等的规定指标.

三、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70%退税时间跨度长,占用了企业的大量货币资金

以深圳某公司执行污水处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例,每个月实际上缴的增值税大约为110万元,从实际上缴至收到70%退税款,大约需要2个月,造成企业的退税资金长时间滞留在税务机关的审批环节,无偿占用,直接影响了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

(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

深圳某公司下辖三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两座于2012年1月开始运营并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另一座于2014年4月取得第一笔收入.前期在和税务部门沟通过程中,税务机关同意以公司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了减免税的备案登记.但后期完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从立项、初设、可研、环评、建设,均为一个独立的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独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对税收条款的理解产生歧义,并没有真正把属于企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污水处理增值税上缴模式由70%即征即退改为70%直接减免

鉴于污水处理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益事业和环境服务业,整个行业的投资回收期长,回报率比较低.目前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上缴模式加重了企业资金压力,建议将即征即退征收模式改为70%直接减免,减少退税过程中的审批环节和对企业资金的占用,更符合国家对环保行业进行政策扶持的初衷.

(二)税务机关应按项目为污水处理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减免税对象定位于企业从事某些项目的所得,而不是企业,不管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只要其从事受鼓励的项目,都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以上述深圳某公司为例,在和税务机关的沟通中,通过举证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条款,在请示其上级主管税务机关后,终于取得了后期完工污水处理厂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少税收支出300余万元.

五、结束语

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都处于关键的转型期,在这种情况下,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充分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进行税收筹划,降本增效、助推转型升级,有利于实现长远目标和企业价值,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3]《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9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8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7]庞虎.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运用实务探究[J].中国外资.2012.24

污水处理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税收优惠政策在污水处理企业执行中问题和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污水处理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污水处理的6个基本步骤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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