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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轨制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土地经济双轨制和改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双轨制范文 科目:mpa论文 2024-04-16

《论土地经济双轨制和改革》:本文关于双轨制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土地制度建设的回顾,首先从整体上说明了我国土地制度的发展过程和现存制度,其次通过和美国土地供应制度相比较得出不同之处,最后针对我国土地供应双轨制的不足之处得出发展改革建议.

关键词:土地划拨 双轨制 改革

一、引言

一套完整的土地制度,能够保持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国自1911 年辛亥革命至今也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土地制度,但到今天为止,在土地供应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土地市场供应和划拨并行的制度.本文通过对其的分析,初步得出其不足之处并对后期土地供应改革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二、我国土地制度概述

(一)发展历程

中国 从建党之初就把土地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大革命失败后曾在各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展消灭封建地主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运动;土地革命时期提出农民土地所有制的主张;抗日战争时期以土地制度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实行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1949—1952,用三年的时间废除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1953—1977 年,土地制度的重点在于确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建立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1978—今天,国家改革重点在于形成和完善中国的现代土地管理制度,近年来又提出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综合以上所述,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土地法律体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基本国情,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一体系也显露出不足,需要我们立足于中国现阶段发展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其体系.

(二)主要特点

1.独特的土地权利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作为国家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两种所有制并存、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权利制度,其中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侵占、非法转让土地.两种所有制即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并存.

2.耕地保护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于人口增长、耕地面积不足等基本情况的存在,使得我国在工业化发展阶段始终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至今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法规,提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保护珍惜耕地等主张,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并在2008 年提出了2020 年以前全国耕地总量不得低于18亿亩的红线目标.

3.较为先进的土地管理体系

我国建立的土地管理体系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通过编制总体规划、规定其具体实施方略、限制农地转建设用地以及明确可转的批准权限.这一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体系的缺陷和不足,能够较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但和此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三、土地供应双轨制的形成

计划经济时期,土地无偿划拨是土地供应的唯一方式,即各单位或者个人用地均需国家无偿划拨.1990 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是第一次以立法的方式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1994 年法律正式确认划拨土地行政立法的合法性,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一法律较为完整地反映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这表明土地划拨已经正式进入我国土地供应制度体系.

1988 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绝对土地划拨的弊端日益显露,开始逐步改革完善这一制度,并于同年通过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上世纪90 年代,修订版《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意味着我国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作为土地使用的基本制度,但在有些情况下,国有土地划拨也作为土地使用权获得的一种方式予以肯定;2002 年起,国土资源部开始明确商业用地等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但政府机关、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工业用地仍然通过划拨、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然而即使土地供应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我国原划拨土地仍然由原产权单位继续使用,这一问题还未得到完全的解决,而且由于我国土地供应制度的不完善性及部分不合理性,使得我国现有土地供应制度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二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目前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即土地供应双轨制.

四、土地改革

由以上分析,我国土地供应制度发展到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下的双轨供应制度,依然未能实现土地的完全市场化供应.

(一)双轨制不足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四点规定中,存在制度的不合理性.第三点中,国家对一些垄断企业进行重点扶植,无偿划拨土地,导致土地资源分配存在区别对待,加剧了企业间竞争的不平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第四点规定较模糊,实施起来灵活性较大,使得胡乱划拨土地成为可能,导致土地利用的效率低下,浪费严重.由此,国有土地划拨政策在我国相关制度不完善的大背景下,不仅破坏了市场的正常规律,而且使得地方土地规划粗放,资源浪费严重.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土地应该是引致性的.但现在由于土地供应非市场制度的一部分原因,使得土地实质上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拉动者.人地资源少,土地稀缺的基本国情被抛在一边.靠着土地的宽供应政策,我国避开了土地稀缺导致土地高价从而影响经济增长的局面,从而使得经济不断发展.

(二)改革

1.首先使土地回归常态,从发动机回归为引致型

改变现在地方政府的卖地模式,使政府退回到服务者.在当前依靠土地的宽供应政策来拉动中国经济的发展没有可持续性,如果继续延续这一模式,现代土地制度不可能建立起来,经济社会便难以继续向前发展.

2.其次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法律章程制度

我国现有土地供应双轨制缺乏效率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性:对以前已划拨土地现有流转制度立法的缺失使得执行体系难以统一规范;对转让主体规定不明晰、限制过严格;对转让价格未能合理标定,这些都不利于城市土地的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都阻碍了国家土地的合理化发展.

3、最后应加强机构制度建设,增强政府执行透明度

如果只是单纯终结土地供应双轨制,而不推行有效的土地有偿出让监督管理约束体系,势必要引起房价高涨、囤地 激增.如国有资源部最新说法:未来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使用.这样一来,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政府更多地将收入用于民生建设,同时如何有效地防止经营性公益单位将其将营业成本转移到消费者头上,这些都是需要在改革之后考虑的问题.并非土地供应双轨制改为市场单轨制之后就可一劳永逸,后期长久的监督管理体系也是发展的重点.

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杜晓,本报实习生李媛.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能否遏制国土腐败[N].法制日报,2011-09-23004

[2]规划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Z]、城市房地产管理法[Z]、土地管理法[Z]

[3]聚焦国有土地供应双轨制[J].晚霞,2011,20:19

[4]刘守英.直面中国土地问题.[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3-14

双轨制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土地经济双轨制和改革为关于双轨制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双轨制直销是*吗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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