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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制度论文范文资料 与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法律制度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律制度范文 科目:期末论文 2024-02-13

《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法律制度问题》:本论文主要论述了法律制度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一带一路”的智慧倡议体现了我国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我国已成功跃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引领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吸引着越来越多国际化劳动力进入我国市场.但管理经验不足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并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冲击.文章将从研究背景方面,提出论题的相关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准确定义该论题的相关概念,为文章的准确性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将分析外国人在华工作的原因、现状及法律问题,借鉴相关国家成功经验,为我国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外国人;在华工作;法律问题;完善建议

一、研究背景

作为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我国正进入国际化资源配置时代,随之而来,大量外国人来华旅游、学习和工作.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 的外国人.当下,大学生就业难以及毕业后数年仍未就业者人数居高不下,除引进的高端人才外,大量中低端国际劳动力正在涌入我国,这对我国中低端人才就业市场造成了不可小觑的威胁和冲击.国际化为我国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助力的同时,如何建立最适合我国的外国人工作管理法律制度,关系着我国本体社会的稳定.

二、相关概念

(一)外国人

在我国,外国人的定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规定的广义上的外国人,即凡是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可统一称之为外国人,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多国籍人.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和多重国籍.

(二)在华工作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可将“工作”界定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自愿从事某种劳务活动从而获得报酬.在我国,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给予特殊的劳动法保护.依据1996年制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年修正),可将外国人在华工作定义为:“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报酬的行为”.

本文将外国人在华工作定义为:具有中国居留许可和未取得中国居留许可而在中国工作并取得报酬的活动.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为在华非法工作.

三、外国人在华工作的原因、现状及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外国人在华工作的原因及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外国企业纷纷到中国投资,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也不断增多.改革开放初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以政府引进为主,到20世纪末,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不到一万人,多为国家相关高端技术及管理类人才.2000年以后,我国经济吸引了大批国际化人才.2016年,外国公民出入境5653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8.89%.理论上,基于“推拉理论”原居住国的不适于居住、战争、内乱、经济萧条、生态环境紊乱等一系列“推力”把人们推入了移入国,同理,移入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生活状态稳定、物产资源富饶、生态人文环境优良等一系列“拉力”移向本国.我国经济平稳发展、政治稳定,相比很多国家低迷的经济、国内政治冲突和国际问题,我国无疑更受青睐.“一带一路”的智慧发展战略,更将联通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中国必定成为世界经济的又一中心.

当下,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外国专家、一般在华工作外国人、非法在华工作者.

1. 外国专家.主要是国家机关、政府或事业单位聘请的相关领域专家和高管.

2. 一般在华工作外国人.包括三小类,即因投资进入我国、三资企业聘请到我国以及我国用人单位直接聘用的外国人.

3. 非法在华工作者.包括两小类,一是持有留学、访问、旅游的签证,期间未取得就业许可而工作,以及逾期未取得新的居留许可而非法工作;二是未取得任何居留许可偷渡进入我国非法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人工作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 没有统一的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立法和执法部门

我国对外国人在华工作进行管理的国家部门主要有 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多头管理导致部门间利益冲突以及立法交叉和空白.我国没有外国人工作管理的统一立法,关于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的法律制度散见于各部门的行政法规和立法文件中,相关制度设计冗杂.2017年4月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外交部、 部,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对于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工作相关权限进行了精细划分以及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的简化,是我国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但我国尚没有最高法律效力形式的立法,即没有专门的《外国人就业管理法》.

2. 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立法水平不足且内容相对滞后

《出境入境管理法》仅是吸收、整合了现有的《外管法》《中管法》和《边防检查条例》三部法律的内容,俨然是一部法律法规大汇编,创新性、前瞻性、开放性严重不足,没有依据“程序和实体并重”的立法经验. 其中仅三条涉及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笼统的提出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或工作类居留 .第四十三条中只是象征性的涉及外国人在华非法工作的问题,并没有相关概念的具体界定,不具有操作性.

3. 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在工作方面的规定模糊难以界定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文件中,有关国民待遇例外在工作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各行业立法文件中.比如我国《公务员法》和《法官法》规定,只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才能就职法官和公务员,而该规定却未见于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相关法律中.

此外,在新领域没有国民待遇例外的规制.互联网时代,网络成为了外国相关机构和不法组织窃取我国相关国家秘密以及进行国际诈骗和刑事犯罪的便利渠道.在互联網等新型领域结合互联网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的国民待遇例外规定,事关大数据时代我国的基本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

法律制度论文参考资料: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结论: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法律制度问题为适合不知如何写法律制度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法律制度的重要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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