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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额信贷论文范文资料 与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评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小额信贷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22

《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评析》:本文是一篇关于小额信贷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和低收入群体融资贷款的重要增信资源,其设立也是包容性金融体系构建的重要一环.本文介绍了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的框架,重点分析了担保基金的运作方式、风险防范和分担机制,进而指出现有法律制度存在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缺失、基金运作和监管行政化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制定统一高位阶的法律法规、设立专业独立的运作和监管机构、提取适当风险准备金、发展再担保和再保险等创新设计等建议.

关键词:金融包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担保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11-0069-05

一、问题的引出

金融包容性发展对经济稳定产生积极影响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金融包容性发展,最初源于联合国为解决中小企业信贷提出的普惠性金融体系建设,其目的在于“将‘无银行服务’的人群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从而使他们有机会得到储蓄、支付、信贷和保险等金融服务”(翰尼葛和杰森,2011).和金融包容相关联的概念是小额金融,而小额金融最初仅限于小额信贷,后来逐渐发展为包括储蓄、转账等在内的金融服务.从金融包容性发展来看,自其概念提出之时起,小额信贷一直作为金融包容的核心内容,但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并非坦途.由于民间 受到法律限制,小额信贷主要依赖政府主导下的融资担保体系,而担保基金作为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小企业融资及农村小额信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 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诸多关于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不少举措规范了担保基金的运作,促进了小额信贷的发展,但也存在着政令不一、责任缺失等弊病.因此,对中国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进行评析,有利于发现担保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小额信贷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同时,这也是金融包容性发展的应有之义.本文拟从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的框架、规范的主要内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创新设计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架构

目前,中国尚没有规范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专门性法律.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原则性规定了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2008年8月4日实施)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进行了原则性规定.2009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工会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通过地方工会筹集担保基金,开展工会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业务.

地方各级政府也就规范和发展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制定了相关政策,可分为以下三种基本路径:其一,制定专门的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如2012年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从担保基金的设立和管理、贷款条件、贷款程序、贷款风险防范、贷款代偿和追偿等方面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运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其二,在地方小额信贷实施办法中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运作做出单独规定.如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修订后发布的《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广西办法》),该办法设专章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设立、运作、风险管理及代偿责任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并要求各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其三,以通知的形式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重要事项和总体目标做出规定.如2008年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云南通知》),该通知规定了担保基金的放大比例、风险补偿机制等重要事项,并制定了一年内小额信贷担保基金规模的发展目标.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构成了中国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的框架,对规范和发展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事业、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带动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012年6月16日实施的《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北京办法》)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比较成熟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因此,本文将主要依据该办法,同时参考其他地方规范性文件,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解构.

(一)担保基金的主要分类

按照资金来源和基金运行目的的不同,可以将担保基金划分为以下三类:(1)政策性担保基金,该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其所针对的贷款担保对象受到政策限制;其目的在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带动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是政府在促进金融包容性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2)互助性担保基金,该基金是某一行业的企业自愿联合起来筹集资金,为暂时处于资金短缺的同行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信贷模式,其目的在于通过互助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3)商业性担保基金.该基金是吸收各类社会投资者的货币资产,以日常无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为主业的私募基金.其目的不限于通过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等提高金融包容性,也是一种稳健的投资方式.互助性担保基金和商业性担保基金在目前中国经济体制下发展并不成熟,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因此,政策性担保基金仍是中国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主要类型,下文对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探讨也限定为政策性担保基金.

小额信贷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现有法律制度评析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小额信贷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审核最容易过的贷款app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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