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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财务会计论文范文资料 与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影响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企业财务会计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20

《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影响》:此文是一篇企业财务会计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为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也对财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财务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施工企业要充分了解“营改增”对财务会计的影响,不断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机制,努力消除税负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使自身能够稳定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会计;增值税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8.08.008

[中图分类号]F812.42;F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8)08-00-02

1 “营改增”稅收政策的基本内容

“营改增”税收政策能消除我国长期以来的重复征税问题,还可减轻企业的税负,使税收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施工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即营业税3%改为增值税11%.改革前,施工企业以全部收入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改革后,进项税额借助购买材料等方式获得增值税 决定,而销项税额则由企业提供劳务取得收入后,开出增值税专用 确认.

2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产生的影响

2.1 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目前,施工企业的抵扣链条还不完善,通过合理的手段,可达到在“营改增”后减轻企业税负负担的目的.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大部分施工单位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增值税税率适用11%,而改革前的税率仅3%,若销项税或进项税的税额大于无差别抵扣率,税负减少,减轻了企业的税负额,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反之,税负增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营改增”对机械设备和材料费的税负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建筑材料种类繁多,不同建筑材料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钢筋采用17%的增值税专用 ,采用钢筋的增值税抵扣建筑企业的增值税,对企业有利.“营改增”对分包工程额的税款抵扣也产生了影响,改革前施工单位要缴纳3%的分包总额营业税,改革后人工费成为增值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

2.2 收集及抵扣增值税 困难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经常会租赁个体户的设备,出租方开具 困难,这些租赁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建筑劳务公司获取11%的劳务收入,计入增值税销项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和之前3%的营业税相比,增加了8%的税负.如此多的税负,劳务公司只能转嫁税负给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负担.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经常出现跨区域施工作业的现象,为尽可能节约成本,通常采取就近原则,对于砖瓦、砂石、土、沙等材料和小型电器设备及五金附件等,当地销售点基本为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个体户、自然人等,很多不能开具正式 ,造成购买设备材料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2.3 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

“营改增”会对工程的分包及转包产生极大的影响.国家严格控制分包,坚决遏制转包行为.对于合法分包,第一分包人可借助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用进项税款增值专用 抵扣,但违法分包却不能进行进项税款抵扣,从而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营改增”后,造价构成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造价体系产生极大的影响,报价方式由价内税变为价外税,从而也增加了编制招标书的难度,进而也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4 对施工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2.4.1 对收入和利润产生的影响

净利润是衡量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财务指标,首先,“营改增”实施后,计算所得收入时,采用不含税收入,因此企业的经营利润也会减少,收入减少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在确认营业收入时,未能扣除销项税.其次,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这部分税款可在计算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企业的税负会随之减少,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导致税费增加,进而会降低当期利润.再次,若企业购买的建筑材料未能提供增值税 ,会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抵扣款,进项税额未抵扣或抵扣不充分,会降低企业的净利润.最后,对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时点产生影响,从而也会影响当期会计利润.

2.4.2 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在采购建筑材料时,若材料供应商未能开具增值税 ,会导致企业负债总额升高.同时,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营改增”实施前,施工单位购买的辅助材料、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等在入账价时,不涵盖在进项税额中,实施“营改增”后,要在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11%的增值税额,导致资产总额减少,在原有负债额的条件下,资产负债率会升高.

2.4.3 提高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营改增”实施后,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产生变化,实施“营改增”前,采用“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科目核算营业税,实施“营改增”后,会计上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明细.“营改增”实施后,会计核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营业税的核算过程比较简单,增值税的核算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列出全部收入及成本,对增值税的各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从而提高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2.4.4 对 流量产生了影响

很多工程要扣除质保金、垫资款等,往往在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这些暂扣款,暂扣金额比例通常为10%~20%,有些工程在竣工后2~5年才支付,但增值税要当期缴纳,因税率增加,企业的大量 会用于缴纳当期税款,从而会造成企业 流量紧张.“营改增”实施后,企业缴税的税率提高,只要发生缴纳义务发生,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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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影响为适合企业财务会计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企业财务会计(第4版)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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