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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筹划论文范文资料 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税务筹划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4-09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问题》: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税务筹划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员工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问题引起越来越多企业和员工的关注.如何在当前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员工切身利益,有效地减轻或降低个税负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简要介绍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及具体的税务筹划方案.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以下简称“工资薪金”)是企业员工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企业员工也成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企业作为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理应当对企业员工个税进行合理筹划.如何在当前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分析.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应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第一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做到“应扣尽扣、应免不漏”,在保证实际工资薪金不降低的情况下,降低名义工资薪金收入,增加扣减费用额度,做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应当在企业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制定薪酬制度时,在设计薪酬架构时要将个税筹划因素考虑进去,统筹兼顾,在实现公司薪酬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合理开展个税筹划工作.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应遵循下述三大原则:第一、合法合规性原则.个税筹划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准确区分节税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界限,特别是节税与偷税;第二、统筹兼顾原则.个税筹划不能独立进行,也不是人力或财务部门闭门造车,应当公司统筹考虑,避免出现工资薪金个税降低,其他方面的支出却增加的现象.第三、收益和风险并存原则.在开展工资薪金个税筹划时,除认识到其带来的收益,还需认识到其存在的风险性.因为国家政策在不断调整,可能出现原筹划好的个税方案因政策调整给员工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损失,因此在制定相关个税筹划方案时,要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做到趋利避害、统筹兼顾,争取为员工进行合理税筹.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实施方案

足额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两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从员工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企业年金扣除上限为缴费基数的4%,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扣除上限为200元/月;在加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今后将执行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因此,企业应当理清员工能够享受的应纳税所得为的扣除数,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为员工进行足额扣除,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

保持员工月发薪酬的均衡性

正常来说各个企业在制定薪酬管理办法时,都能保证员工基本薪酬的稳定.但由于企业行业性质和生产经营情况不同,以及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同,企业在制定绩效薪酬和相关奖励时,经常会出现季度绩效和奖励或是半年薪酬和奖励,虽然这样能够比较好的和工作业绩挂钩,但是会出现绩效和奖励发放月个税的猛增.

这就要求企业在制定薪酬策略时,做好相关测算工作,合理安排月发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相关奖励的发放.对于绩效薪酬和相关奖励的发放,一方面要考虑管理的实际需求,做到强激励;另一方面也要统筹考虑个税负担的情况,尽量降低员工缴纳的个税.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当年工资总额情况以及各管理层级月发基本薪酬情况,可以将季度绩效或是半年绩效的60%-80%随月发放,剩下部分可以按照考核结果按期进行兑现.这样基本上可以保证各月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奖励等月发薪酬保持均衡,个税不发生太大变化;并且按期兑现的绩效薪酬和獎励又能够起到绩效考核的奖惩作用.当然,均衡发放并不是说月发薪酬一成不变、绝对相等,而是要尽可能的使每月个税税率保持一致,避免月发薪酬变动使得个税税率提档.

合理安排年终奖发放

合理匹配月发薪酬与年终奖的分配比例.在员工年收入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应科学合理安排月发薪酬和年终奖的发放结构和比例,找到工资和奖金之间的最佳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使月发薪酬和年终奖都享受较低的税率,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

第一、员工月发薪酬扣减员工个人缴纳的“三险二金”后,尽量要超过法定的个税起征点准;然后再考虑发年终奖金额,这样可以减少应缴纳的个税.

第二、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式进行纳税,根据年终奖除以12后的商数来确定税率.因此,简单来讲可以把年应纳税所得总额一分为二平均分配给月发薪酬和年终奖,这样就可以使得月发薪酬和年终奖适用相同的税率,确保不增加个税.

第三、根据公司实际经历的情况,经EXCLE测算,得出以下月发薪酬和年终奖的理论税率最优结论: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8000元,不建议发放年终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8000元至83550元之间,建议按照18000元发放年终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83550元至216000元之间,建议按照54000元发放年终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61000元至627000元之间,建议按照108000元发放年终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627000元至1452500元之间,建议按照420000元发放年终奖.

当然,理论最优税率在现实工作中只能起到参考作用,尤其是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其年终奖设定为108000元是非常不合理的.个税筹划最终要服从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不能为个税筹划而个税筹划.

避免年终奖计税盲区.年终奖计税盲区的出现,是因为计税公式中少扣了11个速算扣除数,造成了只有1个月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因此,在发放年终奖时,就会出现几个“临界点”,超过临界点一块钱,纳税额度大幅增加.出现发放税前年终奖数量增加,但员工税后收入却减少了的现象.年终奖计税盲区如下: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企业在安排年终奖金时,应避免上述“年终奖计税盲区”.若年终奖正好处于“年终奖计税盲区”的话,可以将超出部分奖金在月发薪酬中发放,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进行纳税.

员工薪酬福利化

员工薪酬福利化是指企业除为员工在发放正常的薪酬外,提供给员工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福利形式,并且大多是非货币化福利,由企业通过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方式支付,员工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从而提升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和生活水平.一般表现为实物形式补贴或变相的其他福利安排及多方位的保障,通过降低员工的生活成本及税收成本,提高员工实际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为员工提供食堂或是统一提供午餐服务,减少形式发放的餐补;在降低员工餐饮费用支出的同时,通过列支福利费,降低企业所得税.

企业为员工提供班车服务,一方面减少员工交通支出,另一方面保障了员工上班时间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并且提供良好的休息,且车辆的汽油、维修费均可以作为费用处理,并降低企业所得税.

加强职工培训力度,并适时提供一些异地的培训项目.企业开展全面的职业培训,也可以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质效,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

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宿舍)或承担部分房租,减少形式的发放的住房补贴;

企业为员工提供健身房、运动场等休闲活动场所,减少员工日常生活中不必要的消耗;

企业将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单独发放.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但是个税筹划与之并不冲突,因为个税筹划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工资薪金收入进行事先筹划和统筹安排.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个税筹划实施方案,尽可能降低员工的个税负担.

税务筹划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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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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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问题为关于对写作税务筹划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个人税务筹划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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