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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渎职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渎职案件立案前监督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渎职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7

《论渎职案件立案前监督》:该文是关于渎职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打击和预防渎职犯罪是反渎职侵权局的使命,侦查渎职类犯罪是被动的事后追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是主动的事前预防,渎职类案件在损失发生后寻找责任主体及规章制度,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背后的原因,既有行政部门的利益问题也有法规的漏洞问题.现在有些责任单位为了逃避发生渎职后法律的制裁,从工作制度、责任主体等方面对渎职责任进行规避,这是渎职案件在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文章就反渎职监督前置、有的放矢的新工作方法进行探索,对立案前案件基础的培养作了探讨.

[关键词]法律监督;反渎职;渎职犯罪预警

自2005年全国统一成立反渎职侵权局以来,到2013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渎职类案件增长了近30%,渎职案件逐年上升,社会、民众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以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为例,经济损失就达到了31亿元,渎职犯罪造成的人民群众群死群伤事件更加举不胜举.天津蓟县莱德商厦大火,由于防火设备检查渎职,造成火场救火不利,酿成10死多伤的惨案.反渎职侵权部门每年都在加大办案力度,反渎职的利剑时刻悬在那些昏官庸政者的头上,但却不能很好地制止渎职案件的频发,国内社会和民众对反渎职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也因此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民众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渎职追责关注度不高,反渎职工作每年几千上万件案件的报表数据和频发的重大责任事故人员伤亡损失的数字形成鲜明对比,更多的人在心中打起问号,为什么事故会发生,安全漏洞为什么没有人管理,渎职案件为什么久打久不绝.

一、渎职案件频发背后折射出的问题

通过上述原因不难看出渎职案件频发的背后还是有其适合生长的土壤.一方面法律本身具有滞后性、最低限度调整性,这些特性在渎职类案件中表现的尤为突出,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对各个领域的法制建设目前还没有非常完美严谨,各领域的反渎职工作多多少少受到了来自于法律法规本身局限性的影响.有些案件从常识的角度出发,责任人明显是具有过错的,但是从现行领域法规没有规定,主管部门不予配合解释界定,最终无法锁死责任人,导致案件“流产”,这类案件在现实办案中经常遇见.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也习惯于用“发展阶段论”、“改革代价论”来推脱.某些行政单位考核业绩将人员刑事犯罪作为考量标准,导致有些行政部门在遇到下属部门或人员渎职情况时,采取的态度不是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而是消极地息事宁人,甚至单位出面求情疏通,想帮助责任人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少行业、部门存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不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在客观上纵容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影响了反渎工作职能的发挥.在这种情况下,给办案机关带来了极大的阻力.法规不健全、界定不严格、相关行政单位对渎职案件的不配合,种种现象导致目前反渎职工作虽然大力查处,但是渎职现象却愈演愈烈,随处可以见到渎职的踪影,有些发生了损失,大部分还没有发生损失,存在极大的隐患.

二、渎职案件立案前的监督

(一)立案前监督的解读

反渎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前的监督不同于行政管理监督,也不同于党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它是法律赋予反渎职侵权工作预防职能的一种延伸,通过收集情报、联席会议、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预防教育等手段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规章制度在法律层面上合法合规,确保发生渎职犯罪后有规可查,不让责任在法律层面出现空白.同时,通过广泛的立案前监督对管辖内各个领域线索进行整理集中,从合法性上实时监控,随时介入,不让渎职现象逃脱法网.

(二)立案前监督的作用

1.准确衔接行政部门工作流程与刑法要求.通过对行政部门执法工作规章与工作流程的梳理,从法律层面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进行提前界定,什么样的行为是滥用职权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是玩忽职守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是不违法的行业概率性事件,以发出检察建议的形式敦促相关部门对这些情况进行详细规定,避免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对责任人行为无法界定的情况发生.

2.明确责任人职权.通过深入相关行政单位,对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建档,对每个责任人负责的领域进行备案,在渎职犯罪发生后,可以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固定主体证据,避免事故责任出现后,有责任的主体互相推卸责任.

3.确定损失类型.一是将渎职罪名所规定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行政单位负责管理专业领域进行挂钩,如发生渎职案件,明确损失类型,固定损失数额.二是建立鉴定机构备案机制,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鉴定机构的评估鉴定书对反渎职部门进行备案,及时明确损失原因及数额.

(三)反渎职立案前监督的范围

反渎职立案前监督是反渎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反渎职部门应把握两点因素对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一种是“有权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发生渎职行为会对国家社会和民众带来较大损失和影响.对这类机构,需要常年进行监督.例如消防、安检、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环境、工商管理等部门,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经常以联合检查的形式会同这些部门对高危区域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一种是“有钱的”项目,联席财政部门,对国家投资的项目进行监督,做到管辖内政府投资的同时反渎职监督跟进,发生渎职犯罪及时立案侦查.例如区域拆迁工作动迁,重点民心工程招标,道路桥梁工程招标,绿化市容工作投资,反渎职部门都应及时介入,监督前置,深挖这些政府投资工程中的渎职行为,例如有没有签订合同失职,有没有滥用职权等行为.

三、立案前监督实现的途径

(一)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目前,检察机关执行监督的手段有口头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三种.对行政机关工作流程、内部追责制度进行法律监督,与相关单位在渎职情形等细节界定达成统一可以使用这三种形式进行.对辖区内可能发生渎职的重点部门工作流程进行节点式法律监督,例如滥用职权罪中的超越职权行为,在反渎部门和职权单位对重点责任人职权范围进行建档,一旦发生渎职,对照档案进行追责.对没有工作流程,责任人不完善,社会管理空白的情况通过发放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进行法律督促.

渎职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渎职案件立案前监督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渎职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渎职犯罪的主体是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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