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节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港口企业营改增节税筹划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节税范文 科目:电大论文 2024-03-02

《港口企业营改增节税筹划》:关于免费节税论文范文在这里免费下载与阅读,为您的节税相关论文写作提供资料。

摘 要: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本文通过分析全面实施“营改增”给H集团带来涉税影响及探讨怎样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充分利用营改增优惠政策,降低集团税务成本,增加集团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全面实施 营改增 节税筹划

一、回顾H集团实施“营改增”成效

2012年8月1日起扩大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行范围,浙江省于2012年12月1日起试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H集团所属的金洋、龙湾、港服、状元岙、中理、信息等公司率先实施了“营改增”.其中:金洋、龙湾、港服、状元岙、中理等公司,年应税服务额超500万元,统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拖轮驳运、理货 及码头其他业务归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业”按销售额的6%征收增值税,集卡运输等业务归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业”按销售额的11%征收增值税;信息技术公司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简易征收增值税.

从上表看,除外轮理货公司税负增加外(向财政局争取享受税负差额政府补贴后,税负基本持平),其他各单位近三年来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尤其港服公司把握“营改增”契机,加大建造拖轮设备的投资,进项税足额抵扣,实施“营改增”以来税负率均为零,大大降低了公司税务成本,提高公司收益,“营改增”减税效果显著.

二、H集团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涉税问题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H集团所属的物管公司、港投公司、工程公司等资产营运、工程建设单位实施“营改增”,根据年应税服务额超500万元以上的,统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归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按销售额的11%征收增值税;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归属于“其他现代服务业”按销售额的6%征收增值税.现根据H集团所属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全面实施“营改增”给集团带来的涉税问题:

(一)税率大幅度提高

现代服务业中新增的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实施“营改增”后H集团所属的物管、龙湾、江滨加油站等单位房屋租赁、码头堆场租赁、场地租赁等业务由原先的营业税率5%上升为增值税率11%,税率提高1.2倍;现代服务业中新增的其他现代服务业务实施“营改增”后港投公司高管服务费、工程咨询 等业务由原先的营业税率5%上升为增值税率6%,税率提高20%.

(二)进项税抵扣不足

全面实施“营改增”进一步贯通产业之间抵扣链条及拓宽进项税抵扣范围,从H集团所属公司看,龙湾、金洋、状元岙、港服、乐清湾等生产经营单位,进项抵扣项目、抵扣税额将有所增加,但港口装卸企业受业务的特性影响,在营运中占比较大的人工、固定资产折旧及土地摊销、融资费用等成本无法取得进项税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并这次涉及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等实施“营改增”的物管、港投、江滨加油站、工程公司等资产营运单位或工程投资建设单位,仅有少量的日常办公用品、水电费、绿化费等行政后勤费用可供抵扣,进项可抵扣的税额较少.

(三)计税方法的选择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主要为一般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H集团所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中,装卸搬运、仓储业务、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分别为3%和5%,但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公司增值税税负及收入成本和企业其他方面的利益,须应综合考虑.

三、H集团全面实施“营改增”节税筹划

(一)熟悉税收政策,降低涉税风险

H集团所属各单位应加强对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学习、培训.除财务人员积极关注学习“营改增”实施细则及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掌握实务操作外,还要让设备管理、生产操作、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和成本费用报销相关的部门,学习了解“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普及掌握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将增加哪些可以抵扣的项目,并在取得 时能准确鉴别增值税真假 ,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二)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充分抵扣进项税额

H集团所属各公司建立健全采购、费用支出等结算制度,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各相关部门集中采购物资时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尽量选择能提供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 并从高选择抵扣税率高的供应商,若确实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 抵扣凭证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其供应商参照进项税率给予价格折扣,降低公司成本支出.

(三)选择合适计税方法,合法节税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过渡期特定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优惠政策,H集团所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中,装卸搬运、仓储业务、不动产租赁业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分别为3%和5%.

从以上表格资料看,H集团所属公司可根据现经营业务准确测算未来3年内公司会有多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平均税负率预计为多少,在不影响公司其他方面利益情况下,选择对公司有利的计税方法.如提供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业务的装卸生产经营单位若未来36个月进、销项税扣减后平均增值税税负率为3%以上的,可选择过渡期简易征收率为3%的优惠政策,进行合理节税,并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因增值税 金额是价税合一,税率的降低,收入相应增加)反之,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对外房屋租赁、场地经营租赁业务的资产类单位等,其进项可抵扣的税额较少,应选择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5%的简易征收率计税,从而有效降低税务成本;因工程公司提供给龙湾公司的码头堆场经营租赁服务,为集团内部交易,从H集团整理利益考虑,应选择一般征收计税方法,租赁服务进、销项全额抵扣后,税负为零,更有利于节约集团的整体税务成本.

四、结束语

在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下,H集团所属公司应密切关注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充分利用全面实施“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合理、合法筹划节税方案并根据经营业务情况对原有纳税筹划策略进行调整优化,务求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税务成本和防范涉税风险,享受税制“改革红利”,为H集团实施“控本增效”活动添砖加瓦,从而提升H集团在港口企业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3]陆勇,李文美.浅析“营改增”中企业纳税筹划切入点 [J].财务和会计,2012

[4]袁贵萍.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问题研究[J].经济视野,2014

[5]姜晓宁.营改增对港口企业影响的几点思考和对策[J].交通财会,2013

[6]李红娟.“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2014

节税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港口企业营改增节税筹划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节税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个人如何节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