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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筹划论文范文资料 与基于EXCEL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纳税筹划范文 科目:论文提纲 2024-04-21

《基于EXCEL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本论文为您写纳税筹划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近几年,高校绩效工资改革为高校教师这一群体的收入结构带来了变化.同时,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高校教师群体收入的多样性和未来增长的空间都有很大改变.因此,对于高校教师群体年终奖励绩效这部分收入的纳税筹划,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文章以高校教师群体年终奖励绩效主要区间为例,结合国家税法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筹划的具体案例分析,并运用EXCEL工具设计相应的决策模型.

关键词:高校教师 年终奖 纳税筹划

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后,教师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年终奖取消,代之以综合考评后的年终奖励绩效(实际上包括了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教学、科研等专项业绩考核奖励).在当前高校教师群体收入多样化和未来增长空间不断提升的趋势下,如何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后高校教师群体基础绩效工资相对固定、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各项业绩奖励(包括二级学院创收超收益分配)相对弹性的特征,对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进行纳税筹划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空间分析

由于高校教师群体收入结构、收入时间分布以及收入结算方式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得高校教师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空间,尤其是在年终奖励绩效方面.

第一,收入结构的多样性使得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空间.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后,形成了 “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年终奖励绩效工资和各项业绩奖励”的结构.由于前者相对固定和统一,一般按月发放;后者项目多且复杂(包括奖励性绩效工资、科研业绩奖励、教学业绩奖励等),有按月或按年发放两种形式.这就使得年终奖励绩效的范围和发放方式方面具有一定的纳税空间.

第二,收入时间分布的阶段性使得年终奖励绩效具有一定的纳税空间.高校教师全年中有2—3个月的寒暑假,基本没有授课任务和课酬收入,这就为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分月在寒暑假发放按当月工资薪金计税提供了空间(理论上这是最优的纳税空间,但现实情况下这种间隔时间长的分月发放形式,税收征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同时单位财务处在提供纳税筹划服务方面也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精力,因此,现实选择之一是在年终结算后的连续几个月和当月工资薪金一起分月发放或者一次性发放).

第三,收入结算方式的灵活性使得年终奖励绩效具有一定的纳税空间.由于高校教师每月课酬收入类型多样(研究生、本科、双学位、函授等),且是按年初预计标准发放,年终统一结算补发或补扣.同时,二级学院创收的超收益分配也和各种课酬工作量以及教学相关工作折算课时量有关.这也使得在年终补发的超课时工作量和超收益分配可以统一纳入年终奖励绩效进行纳税筹划.

二、高校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具体思路

在当前税收相關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高校教师收入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依据前述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空间三个方面的分析,纳税筹划的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年终考核业绩奖励(教学业绩奖励、科研业绩奖励以及年终补发业绩等)统归到年终奖励绩效,一并考虑纳税筹划问题.

第二,在年终核算确定标准课酬、各项相关奖励和绩效奖的基础上,对未来几个月相对固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合理的估计.

第三,结合对应的年终奖税率和月度薪金工资税率,通过计算统归后的年终奖励绩效是一次性发放还是分月发放(包括年终奖励绩效部分一次性发放按年终奖计税、部分分月发放合并当月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计税)的总纳税额,来比较各种方案的高低,进行决策.

第四,上述纳税筹划方案决策中,有关年终奖励绩效一次性发放还是部分一次性发放,还必须适当结合年终奖个税盲区(年终奖收入提高,但税后收入减少的区间)一并考虑(由于年终奖个税盲区众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和确认,在本文设计的纳税筹划模型中如果遇到,只需参考有关结果通过选择分次发放方案进行合理回避).

三、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一)前提假设

当前高校有关教师年终奖励的实际纳税筹划中,已经将相关的专项业绩考核奖励纳入到年终奖励性绩效范畴,而且可以选择分次发放(但严格执行年终奖计税全年只许使用一次的规定).上述做法中有关内容没有完整的政策依据,税务征管部门对此也没有反对,但为了案例分析过程的严谨性,对有关基本前提做如下相关假设.

一是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年终考核业绩奖励(教学业绩奖励、科研业绩奖励以及年终补发业绩、年终超收益分配等)统归到“年终奖励绩效”,并等同于个税政策中的“年终奖”范畴(当前我国税法规定有关年终奖的范围还是之前比较旧的规定,在绩效工资改革后没有新的条例规定,但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定义以及方案本身的精神,相关奖励绩效可以视同年终奖).

二是上述年终奖励绩效的发放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即根据纳税筹划选择一次性在次年2月份发放或2月份之后的月份分月发放,同时分月发放的月份上也具有选择的弹性(具体分几个月,需要结合后续月份的相对固定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算工资薪金纳税总额,比较得出最优纳税方案来确定.关于几个月之间的方案决策,比较复杂,但可以在本案例基础上进行拓展分析,鉴于篇幅所限,不在本文探讨之中).

三是在本文年终奖励绩效在分月发放的方案中,假设可以分4个月发放,且在第二年度的2—5月中平均分配,和当月工资薪金合计发放(最为理想的月份应结合寒暑假,但因为对于上年度收入的分配,跨期较大而且复杂,在政策上可能得不到税收征管部门的支持,且会给单位财务带来较大的工作量).

(二)案例分析

1.基础方案测算.

(1)基础方案假定数据.在上述假设下,结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年终奖税率,先假定年终奖励绩效发放额度在25 000—40 000的区间阶段(尽管每个教师由于职称、工作量、科研成果等因素的不同,年终奖励绩效会有差异.但从相关高校调研结果来看,这一区间覆盖了主体人群),利用EXCEL表格公式及函数设置完成初步测算,如下页表1所示(具体公式在后文详细说明).理论上有三种可能方案:

纳税筹划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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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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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基于EXCEL高校教师年终奖励绩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为适合纳税筹划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税收筹划真实案例分析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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