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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营银行论文范文资料 与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影响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民营银行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13

《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影响》:本文关于民营银行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本文运用耦合理论,将民营银行公司治理与互联网的特性结合分析,运用交易费用范式进行审视,提出大数据在资源配置、信息对称、技术变迁等方面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与作用,从中探求相对恰当的治理模式和宏观规制.

关键词:大数据;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12-0048-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12.10

2014年3月11日,根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银监会在各地转报的推荐试点方案中择优确定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1].有10家民间资本作为发起人参与其中,其中以腾讯、阿里巴巴两家互联网企业作为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发起人尤为引人关注.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和工具,全网络化运营,不设物理网点,不做*业务,提供具有网络特色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互联网技术的核心在于大数据的运用,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银行实*融安全和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互联网+”的产业形态下,银行业的公司治理也势必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基础

(一)公司治理的理论概述

公司治理对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治理理论的根本问题是公司的本质和目标,这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法系有不同的理解.其中以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和公司契约理论为主要学说,另外还有团体生产理论、公司宪政理论等新近理论成果[2-4].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是相对于股东利益至上原则(shareholder primacy norm)而言的.该观点认为,随着现代公司企业的发展,公司应被视为最大限度保护和实现包括股东在内的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利益的组织体系或制度安排.公司契约理论则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董事的义务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外部人利益只是一种外在性(externality),亦称第三方效应(third-party effects),更宜通过成本“内部化”实现对外部人利益的保护.

时至今日,两个学说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①,但银行业本身具有高杠杆率、高风险性和外溢性,无论是立法思想还是实践中均较为倾向于承认商业银行治理目标应包含“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010年10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最新的《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中规定“银行除了应对股东负责外,还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利益相关者”包括“监管机构、政府、债券持有人和存款人等”.

(二)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范式

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体系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地位、功能、作用和权力配置,明确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权责分配,规定公司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以及监督公司经营的监督机制;二是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目标实现,主要指公司利益的指向.根据现代公司法的发展,社会责任融入公司治理,需要处理的利益关系包括股东利益、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非股东的公司参与人的利益保护.

根据制度经济学交费费用的分析范式,制度具有减少交易费用的作用[5].威廉姆森认为经济制度的主要目标和作用都在于节约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分为交易因素和人的因素[6].不同的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会导致不同的交易费用,一个好的制度会降低交易费用,而交易费用的降低亦会促进制度的不断创新[7].因此,这一分析范式的的基本思路可归纳为:交易之特性——交易费用最小化——可采的治理结构——实证研究.具体而言:一是分析大数据模式下互联网民营银行交易模式、大数据、商业银行行业的特点等方面;二是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秩序治理制度的影响因素;三是受大数据模式影响的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的交易费用的变化预测;四是通过实证进行比较制度分析.

(三)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因素

从2014年选定5家民营银行的试点方案,到2015年相继正式批准5家试点银行开业,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家互联网企业作为首轮参与的民间资本的优势在于:一是互联网金融在吸揽小额资金上的优势,二是两家互联网企业在发放小额贷款方面积累的业务经验.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因素的分析,需借助物理上的“耦合”(Coupling)概念①,借以指代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通过各种相互作用彼此影响,从而联合起来的一种均衡状态.这种良性互动体现为相互依赖、相互调和、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通过耦合理论,可以发现大数据的特殊经营模式和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具有四个维度的契合点:大数据模式、互联网民营银行的行业特点、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经营特点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基本影响因素.

第一,大数据模式具有四大特点(4V):体量(Volume)、速度(Velocity)、多样性(Variety)和价值(Value).体量是指大数据之“大”,大数据模式的数据库存在海量信息且不断处于更新之中;速度是指大数据之“快”,大数据模式之快,更新快、运算快、分析快、结论快;多样性是指大数据之“繁”,数据来源呈现多元化,可为浏览记录、购买记录等,甚至可细化从网页浏览、悬停的时间分析客户的偏好;价值是指大数据之“质”,数据即信息,信息即价值.

第二,互联网民营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亦存在资本结构的复杂性、风险的集聚和外溢性的行业特性.

第三,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经营特点为差异化市场定位,主要服务中小微型企业.互联网民营银行独特的市场定位,其针对性的服务导向能使其发挥独特作用.

第四,公司治理机制可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主要为一个核心机制、三个主要机制缺一不可.核心机制即为董事义务制度,谋求董事独立性和负责性两个价值目标的平衡,而三个主要机制为法律规则、市场约束和社会道德.

民营银行论文参考资料:

商业银行论文

银行杂志

结论: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影响为关于民营银行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民营银行会倒闭吗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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