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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道德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职业道德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2-15

《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制》:本论文可用于职业道德论文范文参考下载,职业道德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 近年来关于律师道德失范、虚假宣传的说法甚嚣尘上,严重者已危及律师行业正常发展.在生存与道德间,律师们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律师职业道德进行规制.本文针对我国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并简单提出相应规制建议.

关键词 律师 职业道德 规制 执业规范

作者简介:于晓鑫,民族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137

一、律师职业道德定义及基本内容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定义

社会学角度,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一个社会一般都具有公认的道德规范:只涉及个人或家庭间私人关系的道德称私德,涉及公共部分的道德称社会公德①;词义角度,道德是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通常通过舆论约束社会生活②.

职业道德指执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它既对执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提出要求,又明确从业人员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职业道德涉及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职业责任等,通常以公约、守则的形式对职业生活加以规范.

依前文“职业道德”定义,律师职业道德即律师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或职业纪律.然而这些职业纪律和行为规范并未明确规定于规范性文件中,而是在律师们的执业活动中逐步产生并完善.律师职业不断发展,各类型律师成败经验整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不成文的律师职业道德.

(二)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内容

不同时期和不同社会背景下职业道德表现形式有异,目前普遍承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职业道德规范.

1.强制性职业道德规范.强制性职业道德规范是指某些文件中具体而明确规定的纪律要求,律师若违反该类职业道德要求,就会受到警告甚至惩罚.如业务收费 “不得私自收取报酬和费用等”,诉讼仲裁 “不得损害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威信”等.

2.非强制性律师职业道德规范.非强制性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指规范性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的律师职业纪律.由于缺乏成文衡量标准,对违反非强制性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律师就缺乏惩戒依据.另外,在维护时更多依靠律师自律及社会监督,因此律师违反非强制性职业道德后需承担的后果也来自于自我良心的拷问和社会舆论批评,但前者惩罚程度太轻,后者会降低律师社会评价、职业发展受到影响.

二、我国律师职业道德问题

律师在执业时与各方人群发生联系,包括委托人、法官、同行以及社会公众,这过程中难免出现可能导致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

(一)与委托人

1.业务能力不足.年轻律师刚入行可能无案源,老律师出于利益或其他原因向委托人推荐年轻律师,或年轻律师通过某些手段使委托人相信其经验丰富、水平较高,但由于其业务能力与实际所需不符,最终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

2.不能诚信忠实.实践中,有律师对委托人捏造谎言甚至欺诈,律协也常收到律师不诚信执业投诉.例如明知胜诉概率不大却 “包赢”,企图保留案源并收取律师费;一审判决对委托人明显有利时仍怂恿委托人上诉;将简单案件复杂化,甚至篡改法律文书欺骗当事人等此类问题都是律师对委托人懈怠、不能诚信忠实的表现.

3.不能勤勉负责.委托人通常缺乏法律知识,难以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在传统诉讼中,勤勉负责的律师应穷尽证据和法律依据,而实践中未尽到勤勉义务者不在少数,有律师宣读文书时甚至不能流畅读出委托人名字,显然未尽到勤勉义务.

(二)与法官

1.热衷“拉关系”.有律师工作重心不在提高专业技能,而热衷与法官搞好关系;有律所宣称其与某法院“关系良好”等这些现象导致“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说法广为流传.此外,现有回避制度虽能杜绝部分以权谋私的问题,但如朋友等难以界定的关系,仍无法通过已有制度加以控制.

2.不尊重法官.有的无良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对法官表现出极大的不尊重,引起了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更有甚者将不遵守法庭纪律作为搏出位或者干扰法官裁判的手段,直接将委托人利益抛之脑后,将自己置于法庭的对立面.

3.向法官行贿.法官也会有不同程度的物质追求,律师向法官行贿或以其他方式产生物质利益关系,就会滋生司法腐败,这是对司法制度极大的破坏,也是典型的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表现.

(三)与同行

1.同行相轻.同行間难免存在竞争关系,特别是较发达地区律师间竞争关系十分激烈,为争抢案源难免会有律师贬低、诋毁同行,不得不说这是对律师行业秩序的严重破坏.

2.不正当竞争.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轻者对外宣传本所律师为某法院退休法官,或许诺当事人不收取律师费以求案源;重者贿赂法官,要求其向当事人建议聘请自己做人或辩护人.向小处聚焦,此行为损害部分律师合法利益,也破坏律师行业秩序;从大处着眼,这样的不正当竞争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四)与社会公众

1.受公众情绪影响.并非每个律师都能保证面对社会公众的强烈情绪时不受其干扰.尤其担任被社会公众认为罪大恶极者的辩护人时,律师可能因社会公众对委托人憎恶唾弃而未能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委托人大肆同情时,也不排除律师对其利益的维护超出法律边界的情况.

2.误导舆论方向.舆论是把双刃剑,律师可能受其影响,也可能故意控制舆论导向,使法院陷入尴尬境地.作为律师利用舆论导向的典型,药家鑫案中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故意向媒体宣称药家鑫系某二代,企图激起公众愤怒情绪以影响法院判决.

三、我国律师职业道德问题原因分析

(一)律师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差异

职业道德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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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制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职业道德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教师职业道德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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