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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视阈论文范文资料 与法治视阈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治视阈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14

《法治视阈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法治视阈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 大气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大气环境出现的新问题也要用新思路解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就迫在眉睫.法律是保障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不断完善我国大气污染的防治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方面存在的不足,有助于建设美丽中国,达成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

关键词 法治 大气污染 防治对策

作者简介:徐艺榕,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31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过度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意识,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描绘了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可以说,新时代我国的强国目标任重而道远.大气污染的防治仍旧是新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以PM2.5为代表的大气颗粒污染已经成为我国长期主要的大气环境问题.全党全国各地应自觉响应并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决策部署,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意识,坚定决心打好依法治理大气污染的“攻坚战”,还中国风和日丽、山清水秀.

一、我国依法治理大气污染的内涵界定

人类在大气中生存和发展,必然地要关心大气状况,所谓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在认识到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损害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并且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时,人们不仅采用经济手段、技术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同时也十分重视采用法律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我国早在1987年就制定并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修订并通过,于2016年1月1日生效.经过几次修订,在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增添的新内容,确立的一些新制度,使得原有的法律得到充实与完善,新问题的法治途径也有迹可循.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到连续的修改,说明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简称《行动计划》),这是继环保部等三部委于2012年底联合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之后,中国出台的第二个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这些新变化,正是反映了国家为着力控制大气污染,为人民造福,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體运用法律手段所采取的积极行动.因此,法治视阈下的大气污染防治就是从法治的角度探讨大气污染的防治办法,它包括如何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来防治大气污染,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现状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着《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遗憾的是,我国的空气质量并没有因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和实施而获得相应的改善,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防治法》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是因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缺陷

首先,立法目的、价值导向存在偏颇.《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的目的之一,这是导致相关法律制度设置失衡的直接原因,从而无法使我国大气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如果将经济发展与大气环境保护的诉求并列,当遇到经济的利益与大气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只会以牺牲大气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不仅加大治理成本,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其次,立法理念落后,制度设置不完善.国务院颁布的《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但是,它并不属于法律范畴,缺乏法律层面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依然留有无法涉及的领域.甚至可以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是滞后的,法律完善紧迫感的不足造成面对新形势和新压力时,不能积极及时有效的消除大气污染产生的负面影响.高层低估大气污染的形势,在制定相关计划目标时也相对保守,据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介绍说,现行法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总量控制小,重点难点针对不足,问责不严,处罚不够,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

最后,立法模式单一,地方区域法治防治缺乏可操作性.《大气污染防治法》只对“总量控制制度”的内容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地理地域进行划分.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资源环境、社会环境不尽相同,导致区域间的大气环境问题存在差异性.这就要求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因地制宜、区域联动,不能采用单一的法治模式,需要各地区在已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自然条件和污染状况制定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法法规,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应对严峻考验.

(二)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难题

一是由于大气污染立法的缺陷,在执法环节也遭遇了为难的状况,根源在于经济快速发展与大气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我们在考核一个政府时,总是以经济发展的水平为考核标准,并未将环保绩效考核纳入考核标准,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存在执法不到位,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缺乏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污染的跨区域型、污染源的复杂性、地方保护主义也都将使环境执法面临更多困境.缺少统一的执法体制和机制,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机关权限责任模糊,这就要求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明确权力运行的步骤.三是执法方式单一,执法理念认知的错误.许多执法人员单纯地把执法理解为收费,以罚款为主要的执法手段,不仅造成执法误区,而且执法主体还忽视了事前的预防和治理,消极的治理大气污染,被动的执法导致其仅仅局限于对大气污染的事后惩罚与补救,无形中就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本与整个防治过程的滞后.

法治视阈论文参考资料:

人民法治杂志

道德和法治论文

法治的力量论文

人民法治杂志社

结论:法治视阈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为关于法治视阈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法制与法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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