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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犯罪论文范文资料 与家庭环境影响和青少年犯罪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青少年犯罪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2

《家庭环境影响和青少年犯罪》:该文是关于青少年犯罪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研究青少年犯罪和家庭环境的影响,首先要给“青少年”下个定义.这关系到此次探讨的研究对象,为更好地分析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犯罪和家庭环境的影响划定主体范围.“青少年”,《现代汉语词典》中,青少年是指:青年和少年,年轻的男女.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对“青年”的解释为:指人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阶段;对“少年”一词的诊释是:指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就应当对八类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此次探究研究对象“青少年”的年龄下限我们将其定义成十四周岁.将上限定义为二十五周岁.并将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定义为未成年人.故在此次探究中,研究对象为十四至二十五周岁的人.

其次,要给“犯罪”下定义.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三条指出了法律意义上“犯罪”的含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 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给“青少年犯罪”下一个独立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刑法》十七条以及《未成年保护法》等有关未成年犯罪的规定领会法律的精神.

新中国成立以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五次高峰期,解放初期、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以及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2000年起,犯罪再次攀升,目前正在形成第六次犯罪高峰.[1]

二、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家庭氛围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冲突型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既指父母之间的关系,也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在一个家庭中,如果父母经常发生冲突,很少关心子女,这种家庭中的孩子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玩世不恭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很容易成为犯罪的心理基础.犯罪学者伊文·雷尔在对少年犯的家庭进行研究后指出:“父母双方的冲突是比破碎家庭更为明显的青少年犯罪的先兆,子女对其父母婚姻状况的幸福和否的感受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更为有意义的因素.”

有调查显示青少年行为的暴力程度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的多少成正相关,父母之间经常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日常问题,孩子的暴力行为最多,而父母之间从不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日常问题,孩子的暴力行为最少.父母之间的处理解决日常问题的方式、父母之间彼此对待对方的态度以及家庭其他成员如兄弟姐妹之间的和谐程度,对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有重要的影响.父母之间经常用暴力方式解决日常问题的学生相应暴力行为的发生率最高为 44.4%,而父母之间从不用暴力方式解决日常问题的学生暴力行为的发生率仅为 14.2%.前者是后者的三倍多.而父母之间经常用暴力的方式对待彼此,解决彼此双方之间的问题的学生中有高达44.4%的学生自诉有过暴力行为,相比之下父母从不用暴力的方式对待彼此,解决彼此双方之间的问题的学生仅有 15.0%,前者是后者的近三倍.而在兄弟姐妹之间关系中,经常彼此谩骂,甚至互相动手打架的家庭青少年暴力行为是从不彼此谩骂、打架的两倍多[2].浙江省少管所一次对150名男性少年犯(年龄在14岁—20岁之间)的调查发现,家庭有剧烈冲突的占51%,有一般冲突的占21% [3].

德国犯罪学家西格尔提出:“在一个有病态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由于他们目睹了暴力和冲突、感情上不和谐以及社会冲突等,其犯罪的驱动力比其他青少年要大得多.”[4]冲突型的家庭分为是引起青少年暴力行为的很大一个因素.而暴力行为不加以控制,就可能发展为暴力性犯罪,例如故意伤害、杀人、抢劫、 等.暴力犯罪在众多犯罪行为中是及其恶劣的,对社会产生十分重大的 影响.冲突型的家庭氛围是青少年犯罪呈恶劣化的重要原因.

2.宠溺型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溺爱型家庭环境,即父母兄姐过分的宠爱,其表现是对孩子的娇生惯养,百依百顺,一 之任之.父母无条件的付出.父母为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可以不计较任何得失,无条件的付出.而子女不仅不为之感动,反而不理解父母的苦心,甚至憎恶父母.因为父母为子女做的太多,子女觉得自己处处被限制,没有自由感,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被剥夺,独立生活能力、自尊心、自信感得不到很好的建立,长大后难以独立,总是依赖他人.同时,这样对孩子一味的纵容,可能导致孩子“在家里横行霸道,肆无忌惮;在社会上为非作歹,违法犯罪.未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去伤害别人,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俗话说‘惯子不孝’就是这个道理.”[5]

3.放任型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放纵性模式和卷入性模式似乎和麦科比(E.E.Maccoby)和马丁(J.A.Martin)描述的忽视型模式和 型模式相类似.不过,放纵性模式和后来的青少年犯罪的联系似乎更密切.”[6]放纵型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有很深远的影响.拥有不顺利的婚姻生活的父母,或者是工作过于繁忙且无心对子女进行教育的父母,往往无暇顾及子女的事情,对子女失去控制,这种控制力量的减弱或消失使得家庭进入放任的状态.这样的放任状态一般表现为对子女的不闻不问或是对子女缺少关怀.被父母遗弃或者置之不理的青少年,在家中没有安全感,这些青少年只能在外面寻求温暖和关爱,一旦外界有诱惑,在寻找“关心”和“疼爱”的青少年很容易会对给予他们“帮助”的不良社会成员产生充分的信任以及盲目的崇拜,对他们惟命是从.随着当代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青少年的发育的速度也比从前加快了很多.很多青少年也早早地步入生理上的成熟期.调查显示,中国城市青少年性生理发育年龄提前.女孩月经初潮年龄由十年前的十三点三八岁提前至十二点二八岁,男孩初次遗精年龄则由十四点四三岁提前至十三点八六岁.处于14至25岁的青少年,较于从前,在生理上成熟得更早,他们的外在体格甚至已经于成年人无异.但是他们却没有和成熟的身体相适应的判断能力和分辨能力,不能形成完全属于自己的、独立的判断方式,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在没有得到家庭的正确引导,也没有家庭的约束性教育的情况下,很容易接受社会上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接触一些社会不良成员,形成一些具有偏差的行为或者对待事物错误的思考方式.从他们身上沾染吸毒、 等恶习,更有甚者可能会加入犯罪团伙进行盗窃、抢劫、抢夺、贩毒、 的犯罪行为.家庭的放任,以及不良社会成员的错误指引,很可能是这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和团伙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青少年犯罪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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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文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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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

结论:家庭环境影响和青少年犯罪为关于对写作青少年犯罪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2018青少年犯罪统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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