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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案办理论文范文资料 与提案*协商的现状和前景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提案办理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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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提案*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的重要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进入新时代以来,提案*协商制度框架逐步确立,各级政协积极开展提案*协商活动,在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当前我国提案*协商也存在着提案质量和*质量不高、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缺乏深入沟通以及协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系统、规范、长效的提案*协商机制,以增强提案*实效,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深入开展.

关键词:提案*协商;人民政协;协商

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3-0012-06

提案*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的重要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健全制度,丰富形式,拓宽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①.“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②进入新时代以来,提案*协商的内涵得到进一步明确,呈现出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趋势.各级政协积极开展提案*协商活动,使提案*协商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协商的特点,在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考察提案*协商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发展建议,有助于推进提案*协商的深入开展.

一、提案*协商制度的确立

提案*协商是伴随着提案工作制度的诞生而产生的.提案的提出、处理和*,都有协商的传统.提案*协商制度的确立是社会主义协商发展的新突破.

1.提案*协商内涵的明确化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提案*协商的概念,此后,提案*协商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2015年10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协商办法》(以下简称《提案*协商办法》),这是首个关于提案*协商的专门文件.按照《提案*协商办法》的规定,提案*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的重要形式,是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政协组织及有关方面为增进共识、推动政协提案*而开展的协商活动,它贯穿于提案的提出、立案、交办、经办、督办、反馈各环节.

第一,提案提出环节的选题协商.提案委员会要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与党派、工商联等提案者对提案选题进行协商,以确定选题的方向性和针对性.选题协商便于围绕党政部门中心工作进行,提案者可针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提案.重点提案由提案委员会组织召开选题协商会,各党派和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部分提案承办单位等的负责人参加,协商提出重点提案题目和督办方式,经审议并征求提案承办单位意见,报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第二,提案立案、交办环节的协商.提案立案和交办环节主要涉及提案委员会与提案者、相关承办单位三方的协商.提案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按照立案标准逐一审查,与提案者沟通,征求提案承办单位意见,协商确定立案提案及提案的主办、会办、分办单位.立案、并案和不予立案而转为“意见和建议”的,均应及时告知提案者,属于撤案的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第三,提案*环节的协商.提案*环节的沟通协商是提案*协商的核心所在.承办单位要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就提案内容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提案的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应就办复意见等情况进行协商.

第四,重点提案的督办协商.2015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提案督办环节,要建立健全跟踪督查和成果反馈机制.同时,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提案*协商会等重点提案督办活动,要邀请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代表参加,就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沟通,督办成果以视察或调研报告、重要提案摘报等形式报送、国务院及有关方面.

2.提案*协商制度的规范化

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没有出台过关于提案*协商的专门文件,其相关规定散见于提案工作的制度文件中.2011年全国政协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将“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放在了“提案委员会的职责”一节,将“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征询提案者对*复文的意见”放在了“提案的*”一节.2012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要求,提案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工作的必要环节,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协商会等提案*协商活动.该文件中的提案*协商主要是指提案*环节的协商.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制度,提案*协商成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的重要形式,呈现出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更加活跃、更为有序地组织提案*协商活动,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重要渠道的作用.2015年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包括提案*协商在内的协商活动.2015年6月,辦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提案*协商制度,并按照集中制原则,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2015年10月,全国政协出台的《提案*协商办法》,对提案*协商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尽管规定还不太细化,但提案*协商在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3.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协商的必经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前,提案*协商多为“可以”协商或“应当”协商.提案委员会可以采用协商座谈等方式,推动提案*工作.③“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会同*的提案,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④承办单位在“*提案中,应当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落实提案的措施”⑤.“对于重点提案,可以采用提案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等方式,推动*工作,保证*质量.”⑥

提案办理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提案*协商的现状和前景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提案*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提案*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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