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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益分配论文范文资料 与成员异质性、收益分配和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一个分析框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收益分配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11

《成员异质性、收益分配和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一个分析框架》:本文关于收益分配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异质性已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处境、收益分配和服务功能实现.基于“小农-大农”两主体视角,构建了成员异质性影响下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服务功能建设分析框架,得出小农困境及其权益保护、大农作用及其信心提升、服务功能及其针对性建设、收益分配及其控制权规范等四个研究方向.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收益分配;服务功能;分析框架

一、问题提出

近几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总数已达141.18万家,出资总额突破3万亿元关口,达3.03万亿元.但是,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其成员异质性突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合作社成员中有大农和小农、核心成员和非核心成员、正式成员和非正式成员的区别,他们的资源禀赋不同,参和合作社的程度不同,在合作社中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同(邵科等,2013).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合作社的发展,成员异质性程度不减反增(崔宝玉等,2008;何安华等,2012),并已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处境、收益分配和服务功能实现.

第一,成员异质性影响下,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小农困境,需要保护小农权益.在农民合作社中,不同类型成员之间拥有资源的互补性对合作达成的意义重大.然而,在成员异质性合作社中,小农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虽然有《合作社法》的规范,但大户领办的合作社仍然存在大农吃小农、合作性质少的问题(仝志辉等,2010).目前,兴办合作社往往成为一种任务(特别是地方政府考核的任务)、一种时髦(特别是彰显所谓益贫偏好的时髦)、一种手段(特别是可以比较轻松地套取政府直接财政扶持的手段,以及相关主体参和寻租的手段),人们面对的是一片莽莽的“合作社丛林”(徐旭初,2012).在“合作社丛林”中,小农的合作收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比起其应得的少之又少.

第二,成员异质性影响下,合作社内大农(特别是合作社理事长)对合作社发展作用很大,但缺乏认可和激励,影响其发展合作社的信心.相关研究表明,大农(特别是合作社理事长)对合作社发展影响很大(苑鹏,2001;黄季焜等,2010),而合作社内大农和小农的差异主要体现为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差异,那么合作社的这些内部资源是否显著影响合作社发展呢?如果有显著影响,则必须认可大农的作用,并激励大农(特别是合作社理事长)贡献这些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合作社内部资源建设.其中,还特别需要关注合作社理事长的企业家精神发挥,以及合作社理事长对其合作社发展信心的培养.

第三,成员异质性影响下,在合作社内构建一个兼顾小农和大农利益的合作收益分配机制成为难点.应该着重保护小农权益,还是应该注重激励大农,也许构建一个兼顾大农和小农利益的合作收益分配机制才是关键.那么,成员异质性影响下的农民合作社收益分配机制到底应该根据什么来构建,有没有固定标准?不同类型的成员异质性是否会对合作社收益分配控制权归属有不同的影响?我们应该如何指导成员异质性影响下的农民合作社,帮助其形成较为合理的收益分配决策机制?这一系列问题也有待研究.

第四,成员异质性影响下,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出现结构性失衡,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设,兼顾小农和大农的需求.农民合作社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成员服务,解决单家独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农户加入合作社后可以专心于农业生产,而将其他经营活动,例如投入品的采购,新技术的选择,信息的获取,产品的分级、包装、加工、运输、营销以及品牌化分离出去,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服务(黄祖辉,2008).然而,在成员异质性的合作社中,不同成员对服务的需求不同,而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服务能力还很弱(孔祥智等,2012),同时还存在着合作社对成员服务供需对接结构性失衡问题(何安华等,2011).服务功能薄弱对合作社所有成员都不利,小农会因得不到急需的服务而对合作社产生不满,大农则会因合作社盈利能力不强而蒙受损失.

可见,对成员异质性影响下的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问题进行深入而又系统的探讨,是摆在所有合作社理论研究者面前的重要任务,本研究将基于“小农一大农”两主体视角,尝试着构建成员异质性影响下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服务功能建设分析框架,以期能得出成员异质性影响下我国农民合作社的研究方向.

二、研究假定

(一)成员异质性和合作社“小农-大农”两主体假定

实践中,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异质性有多种表现,产销大户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村委会带动型、科技能人带动型、涉农部门带动型、农业协会带动型等合作社的成员异质性也一定有不同的特点,成员异质性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合作社成员异质性问题的研究很难在一个统一的视角下进行分析.但是,成员异质性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比如,农民合作社一般由一个大农(或者企业)和一群小农、或者多个大农和一群小农组成(郭红东,2011).这时,讨论成员异质性问题就需要讨论多人合作模型,必须涉及到小联盟(Coalition)的合作,情况会变得十分复杂(黄少安等,2003).为了便于分析,本研究将合作社中的大农群体和小农群体进行人格化,并假定上述各种类型合作社成员都可以分为小农和大农两大类,他们各自的资源禀赋、参和合作的程度不尽相同.

这样一来,成员异质性影响下的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就可以基于“小农一大农”两主体视角展开,大大简化了研究工作;同时,这也满足了本研究的目的,即主要分析合作社发展中的小农困境、大农作用、合作收益如何在小农和大农之间分配,以及如何有针对性地建设合作社服务功能以满足小农、大农的不同需求.这样的假定虽然省略了许多信息,但同时也突出了成员异质性的本质特征,增强了研究的针对性,况且当前许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研究采纳了这样的假定(温铁军等,2009;仝志辉等,2010),取得了不错的研究效果.

收益分配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成员异质性、收益分配和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一个分析框架为大学硕士与本科收益分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项目收益如何分配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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