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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转股论文范文资料 与新一轮债转股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债转股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24

《新一轮债转股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分析》:本论文为您写债转股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三期叠加”时期,宏观经济的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逐渐趋于稳步发展,企业杠杆率不断升高,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出现断崖式下跌,不良贷款问题再一次凸显,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新一轮债转股应运而生.新一轮债转股的开展对商业银行未来发展既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银企信息博弈、流动性风险加大等挑战.这些挑战的存在要求债转股的运行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为保障、商业银行加强对参和企业的甄别能力和股权投资能力作为支撑,多方机构的参和作为辅助.

【关键词】债转股 商业银行 信息博弈 股权投资

一、新一轮债转股实行的必要性

债转股是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股权,以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同时债转股也是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回顾1999年第一轮债转股可以发现,由于政府的主导控制、资产管理公司(AMC)和企业的目标冲突以及股权退出渠道局限等原因,使得第一轮债转股并没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国企的内部治理结构没有得到改善,其经营业绩也没有得到有效提高.然而,1999年的债转股却在化解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9年參和债转股的企业达580家,而债转股的总额共计4050亿元,占据了当时银行剥离不良贷款总数的29%[1].

为了贯彻落实供给侧改革的政策部署,帮助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能力.2016年10月,国务院秉着遵循市场化、法制化、改革化原则,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拉开了新一轮债转股的帷幕[2].新一轮债转股为商业银行进行债务重组提供了重要手段.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自2012年来呈递增趋势,不良贷款率在2016年9月达到最高点1.76%,而在2016年10月实行新一轮债转股后,商业银行第四季度的不良贷款率下降了0.02%.可见,新一轮债转股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新一轮债转股实施的主要模式

(一)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

目前,我国有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以一定价格转让给国有AMC,然后由国有AMC对企业进行控股,参和企业的治理,待企业盈利后,再以股权回购、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等方式退出.回顾上一轮债转股,在该模式下,虽然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出售给国有AMC获得了短期收益,但企业债务的出售也使得银行和企业脱离了关系,导致了银行利益外流.

(二)商业银行设立子公司间接参和债转股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3].因此,商业银行只能通过第三方实施机构(主要是国有AMC)将企业债权转换为股权.然而银行和AMC对企业掌握的信息有很大差异,对企业债权价值的估算也存在较大争议,银行和AMC之间的讨价还价会使银行面临债权价格被严重削弱的风险.如果商业银行组建自己的AMC,就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保证后续收益回到银行体系内,使银行实现超额收益,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如表2所示,自2016年11月开始,农、工、建、中、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全资组建了自己的AMC.由此,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向旗下的子公司转让企业的债权,再由子公司将企业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实现对企业的间接控股.

三、新一轮债转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减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损失.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一直攀升,已突破15000亿元大关.然而自2016年10月推行债转股以来,2016年第四季度良贷款余额的增长同比上一季度已有大幅度减少,虽然2017年一季度由于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不良贷款有所回升,但总体来看不良资产的增长还是受到了较好控制.相关数据显示,商业银行2016年核销的不良贷款为5840亿元,同比增加了28.98%;2017年一季度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为28236亿元,较年初增加1560亿元,贷款拨备覆盖率也由年初的 176.4%上升至178.8%,商业银行的风险补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4].此外,本轮债转股商业银行的转股对象并不局限于不良贷款,还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由此商业银行可以对企业的贷款风险做到防微杜渐,降低不良资产损失机率.

2.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混业经营.尽管《商业银行法》限制商业银行不可以对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但国家允许商业银行通过设立自己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以此,银行实现了对企业间接的股权投资,开拓了商业银行股权投资业务.债转股的实施,也意味着银行从过去传统的存贷业务转向了投资业务.我国一直以来为了分散金融系统风险,促进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专业化发展而实行分业经营,然而分业经营造成了金融业的隔离,阻碍了资金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增加了社会成本,影响了金融体系效率.随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分业经营已不能满足银行未来发展要求,而债转股的实行为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契机.

(二)消极影响

1.银企之间的信息博弈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等难以掌控全面、有效的信息,企业为了能够成为债转股的帮扶对象会故意隐瞒自身实际情况.由此,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进行信息的动态博弈.盈利较好或者有盈利能力的企业并不希望进行债转股,因为债转股后所支付的股息往往要高于贷款利息.而濒临破产的企业或者几乎没有盈利能力但又期望继续存活的“僵尸企业”往往会向银行提供粉饰后的信息,以期望能符合债转股扶持的要求.如果银行没有察觉该类企业的意图,将面临“双重”损失.一方面银行面临将企业债权转化为股权而丧失优先求偿以及抵押担保对贷款保护的损失;另一方面一旦扶持企业经营不善没有扭转亏损局面,最后仍以破产收场,银行将面临更大损失.此外,如果商业银行不能甄别出“僵尸企业”,其结果将导致资金浪费,违背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

债转股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新一轮债转股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分析为关于债转股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为什么*转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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