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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生育权相关问题解决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生育权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6

《生育权相关问题解决》:此文是一篇生育权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 现代社会,人们普遍认为,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维护主体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本文将从“生育”的概念、属性入手,着重研究生育权的含义、主体、内容等问题.同时,本文也将针对几个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根据法理、婚姻法及民法基本理论提出自己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 生育 生育权 夫妻 婚姻关系

作者简介:尹一帆,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和政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030

一、生育

生育一词伴随人类产生而出现,由原始社会的野蛮落后到近现代的文明科学,它随着人类的发展而日趋进步.“生育”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广义和狭义两点:一是生长和养育.例如《御柳》:“皇恩天地同生育,雨露无私尔最知.”《淮南子·原道训》:“是故春风至则甘雨降,生育万物.”可见,这是将生和育分开来解释,即不仅包含“生”,新事物的产生;还包括“育”,抚养、教育过程.二是生殖和繁殖.这是生育的狭义概念,它可以被解释为女性怀孕、十月怀胎以及分娩的整个过程.生育的广义概念涵盖范围较广,涉及到其他婚姻法理论问题(如收养),所以本文中和生育权相对应的为生育的狭义概念.

对“婚姻家庭”的属性可以从其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理解,和其相似,我们把“生育”的属性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进行阐述.首先,生育的自然属性是指一切生物繁衍后代、延续生命现象的自然过程.不论自然生育方式,还是人工生育方式;不论是有性生殖还是无性生殖,生育都是一种生物活动.其次,生育的社会属性是指人类基于自己的生育需求决定是否生育,人们通过生育传宗接代,通过生育增添家庭的温馨,或者通过生育达到为家庭提供劳动力和养儿防老的目的.对于动物来说,生育仅仅代表着 的结合以及后代的繁衍,但对于人类来说,生育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具有社会性的行为.

二、生育权

(一)生育权的含义和性质

每个人不论性别、不论年龄、不论社会地位都具有生育权,它是体现人之为人本性的基本权利.一个人的生育权是自从他出生便享有的专属权利,和人的尊严相关,任何人不得剥夺和侵犯.

生育权是人格权.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又包括了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指基于一定的人格利益而产生的,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力.①身份权则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例如亲属权、配偶权等.一个人拥有生育权不是因为他和另一个人形成了特定的身份关系,而是他本人自始至终所享有的,以自我的意志决定如何行使的权利,不因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或消灭.可以说,公民行使自己的生育权也是公民尊严和自由实现的外在表现.我国许多法律规定都表明,我国公民享有生育权不是因为婚姻关系而获得的.例如我国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而不是“夫妻有生育的权利”,即每个公民都享有生育权.由此可以看出,生育权是男女皆享有的权利,而不能以是否结婚、是否形成夫妻身份为条件,否则单身男女的生育权就难以获得法律保护,也就难以实现.

生育权是绝对权.由上文可以得出,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它具有对世的效力,拥有该权利的人可以要求所有人不得侵犯其权利.因此,生育权的绝对性要求法律必须对其加以保障,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犯他人生育权的义务.

(二)生育权的主体和内容

生育权的主体主要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思想观念的进步,生育权已经不再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才享有的权利,人类生育行为的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也为不具有婚姻关系的人提供了生育的可能.但从整体上看,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仍然构成了生育权主体的绝大部分,他们之间的生育行为是促进人类繁衍生息的最主要动力.必须承认,现代社会的生育行为主要还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下发生的.因此,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是最主要的生育权主体.除此之外,具备生育能力的其他公民也是生育权的主体,例如超过法定婚龄的未婚女性等.

生育权的内容可以理解为权利主体使用该项权利的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生育决定权.生育权是一项人格权,权利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而不受他人干涉.除决定是否生育之外,其还可以自主决定生育时间、对象、方式等,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自身条件决定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去行使生育权.但是自由并非绝对,其必须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生育行为受制于本国人口政策,在我国,权利主体需要遵守计划生育以及优生优育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见,公民实现生育权须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符合利于提高人口质量的要求.

第二,生育请求权.生育请求权是指权利主体请求对方为生育行为的一项权利,如婚姻关系中夫或妻请求对方为其生育子女的权利.由于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均享有生育权,只有双方都有生育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协商同意,共同行使这一权利时,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因此一方拥有请求另一方配合自己完成生育的权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生育协商一致时,为了保护女性在生育方面的利益,避免女性受到难以弥补的心理和生理伤害,应当认为女方享有优于男方的生育权.

第三,生育知情权.人在作出某一种行为时往往需要从外界获取有用的信息,该信息对其行为发挥着指导作用.生育的过程需要男女双方合作完成,在此过程中,权利主体相应的享有生育知情权,主体的一方有权获得和自己生育利益相关的信息.如果权利主体不能了解和本人生育权相关的情况,那么其就难以做出全面地判断以有效地行使生育决定权和请求权,甚至使自己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所以生育信息知情权是生育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生育权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生育权相关问题解决为适合不知如何写生育权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2016计划生育新政策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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