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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论文范文资料 与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法律制度的新建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流动人口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19

《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法律制度的新建构》:该文是关于流动人口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 现存的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了社会的权益与福利分配不平等,使城市流动人口在与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障方面处于完全弱势地位,这也使得他们的平等权、生命健康权以及医疗保障权亟待完善.应加强对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理论与立法方面的研究,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法律监督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化的法律问题,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医疗保障权,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能够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关键词】 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法律制度建构

【中图分类号】 G64.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3089(2017)13-00-03

随着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也在继续发展,现存的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了社会的权益与福利分配不平等,使城市流动人口在与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障方面处于完全弱势地位,这也使得他们的平等权、生命健康权以及医疗保障权亟待完善.随着劳动力的流动以及政府在医疗方面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我国目前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法律制度也在立法、法律监督与实施机制以及救助方面体现了一定的缺陷.因此,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医疗保障理论与立法方面的研究,健全农村医疗保障法律体系与监督管理机制,希望以此改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能够使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权平等的得以实现,也使我国的医疗制度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一、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

(一)平等权

1.平等权的发展渊源

平等是最基本的人身权,正是在平等的基础上人人才能享有改革的一切成果.平等权起源于古希腊,智者派根据自然法则最早提出了平等权的思想.后来罗马法中的诸多立法也体现了平等权,如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

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是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充分体现了平等权在公民各项权利中的重要地位.现今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流动人口作为健康受损率极高的群体,却在流入城市很难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这看似是个简单的个体发展问题,恰恰掩盖着政府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缺位,流动人口(主要是农民工)未能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中得到平等的对待.我国现存的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了社会的权益与福利分配不平等,使城市流动人口在与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障方面处于完全弱势地位,这也属于一种隐性的歧视.

(二)生命健康权

健康权是国际法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即人人享有最高可能水准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国家负有平等保障健康权的法律义务.①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在平等权的基础上人对自身生存状态的进一步要求,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首先要求平等,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要求的不仅仅是生命权的平等,更重要的生存质量的平等.每个人作为社会的細胞,细胞是否健康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是否健康有序,如果组成社会的个体是有病的,那么整个社会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健康、文明、和谐的发展的.因此公民在基本的平等权的基础上,也必然要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不仅只关系到个体的生活质量,它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它理应是当代文明社会所为之奋斗的目标.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符合我国以人为本的根本治国方略.

我国于1997年加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②,所有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和地区都承诺:“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医疗服务和医疗护理)的条件.”而公民生命健康权实现的核心是依靠一个健全、平等、统一的卫生制度.因此,尊重保护和促进流动性人口实现生命健康权已成为政府保障人权领域的积极职责,更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三)医疗保障权

从宏观上讲,医疗保障权包含社会成员的生命与健康有权从社会得到的必要保障,政府为此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通过社会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体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以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享有卫生保健.从微观上讲,医疗保障权主要指个人有权在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患病时有权得到医疗部门的检查诊断、治疗等卫生服务③.我国《宪法》第45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的社会保障权,而医疗保障权属于社会保障权的一部分,它是随着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一项新兴公民权利,是指所有社会成员在健康和生命受到疾病侵袭时有从国家获得帮助的权利.但是我国现在对公民的医疗保障权还没有在任何一部法律中明文规定,一项权利如果没有经过法律的确认是很难得到强制性的保护的,因此医疗保障权的法律化是亟待完善的.

二、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法律制度的不足

根据加拿大高级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显示,人口健康的决定因素取决于以下几个部分:(1)生物学和基因遗传:15%;(2)物质环境:10%;(3)社会和经济环境:50%;(4)医疗体系:25%④.世界卫生组织(WHO)也认为,健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和经济因素,因而也取决于卫生部门之外的政策和行动.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医疗保障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三点:

(一)医疗保障立法滞后

我国目前针对医疗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主要就是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也是我国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首次明确立法.本法在第三章中对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做了基本规定,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所包含的医疗服务范围以及规定了哪些是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的规定是比较宽泛的,对流动人口这种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做出具体规定.由于我国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统一的立法存在很大的困难,法律是要与时俱进才能符合人民的愿望与社会的要求.因此,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统领下,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单项法律法规,使得医保制度更加完善,加快缓解因医保所产生的社会矛盾.

流动人口论文参考资料:

人口和经济投稿

中国人口资源和环境期刊

结论: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法律制度的新建构为适合流动人口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流动人口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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