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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子家礼论文范文资料 与推崇和抵制:明代不遵循朱子家礼现象之探研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朱子家礼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7

《推崇和抵制:明代不遵循朱子家礼现象之探研》:本文是一篇关于朱子家礼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明政府尊崇程朱理学,推崇《朱子家礼》,但社会上不遵循《朱子家礼》的现象仍广泛存在.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朱子家礼》自身存在不足,不良风俗的阻挠、地理位置的限制、人情、恩义、宗族以及人们认识不同等主客观原因导致的.从礼制史角度来认识明人不遵循《朱子家礼》的现象,使我们更为深刻地了解礼制诸多共性,即礼制有时代性的特征、变通创新是礼制发展的规律、礼制的普及需要破除恶俗、礼制的实施需要考虑社会现实等.有“礼仪之邦”美誉的中国社会正遭遇礼仪的缺失,建立既适应当代社会,又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礼制,是需要学界乃至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明代;《朱子家礼》;礼制

作者简介:王志跃,男,历史学博士,安阳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教师,从事宋明礼制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礼制变迁及其现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2&ZD134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3)05-0163-07

南宋大儒朱熹所著《朱子家礼》(以下简称《家礼》),在元代十分盛行,至明代,在与民间的双重推动下,《家礼》传播与实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不仅大明王朝所辖范围内积极推行与宣传该书,而且韩国、日本等也或多或少地加入了这一运动[1](P16-21),其深远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1国内外学者在明代《家礼》研究上也取得许多颇具分量的成果.2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成果的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人们如何遵循《家礼》上,而对明代不遵循《家礼》的现象,则并无涉及或鲜有探讨.故笔者不揣浅陋,拟就明代不遵《家礼》的问题略抒己见.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一、严酷的现实:理学独尊下的不谐之音

明朝自建立起,即推崇程朱理学,自然朱熹所著《家礼》亦获得了帝王的青睐.太祖四亲神主,其制度即依《家礼》[2](P1446);太祖薨,建文帝作神主,依《家礼》用栗[2](P1446);成祖永乐年间,又“颁《文公家礼》于天下”[2](P1224).显然明初帝王推崇《家礼》,身体力行,不遗余力.然而严酷的现实是,明代仍然存在不遵行《家礼》的现象.

明人不遵《家礼》的表现形式多样,千差万别,但概而言之不外乎两大类,即部分不遵与完全不遵.以下我们根据史料,对此做一考察.

在明代,人们并不是专从《家礼》的,他们在实施《家礼》时还参考其他官私仪注、政典及先儒言论,具体说来大致有三种情况.

其一,参酌《大明集礼》、《大明会典》等典籍.兵部尚书王在晋曾指出:“冠婚丧祭,有《文公家礼》在,有《大明集礼》及《会典》在,吾儒当一一遵行.”[3](P448)显然,王在晋虽然没有否认要遵循朱熹的《家礼》,但同时强调还须遵循《大明集礼》、《大明会典》,两者并重,结合施行,不专从《家礼》显然可知.我们知道,朱熹《家礼》是南宋编成的私家礼制,《大明集礼》与《大明会典》是参酌古今而成的一代典制,两者并用,则带有古今结合、官私并重的意味.

其二,参酌《书仪》、《郑氏家范》等私家仪注.《家礼》本身就是家庭礼仪,由于朱熹的声望,它成为民间日常生活礼仪的重要规范,但《家礼》并没有成为“唯一”,明人在实施中通常将它与其他私家仪注结合而行.如明末刻书家毛晋家祭,即“折衷司马氏《书仪》、朱子《家礼》行之”[4](P519);桂岩书院四时之祭,则是“杂用《家礼》及《郑氏世范》”[5](P303).《书仪》、《郑氏世范》与《家礼》一样,都属于私家礼仪.

其三,参酌古礼、诸儒言论等.《家礼》是朱熹删节古人礼仪兼摄宋儒言论而成,去取只能代表朱熹观点,斗转星移,明人在实施《家礼》时还常参考古礼及其他诸儒言论.五经博士刘 葬父,即“酌取厚终礼及文公《家礼》、《家礼仪节》行之”[6](P193-196);而进士倪宗正则认为时人修家(族)谱,当“多采摭《家礼》、《仪礼》等篇及诸儒议论”[7](P454).

显然,明人既取朱熹《家礼》,又参酌其他官私仪注、政典及先儒言论来实施家庭礼制,体现出与《家礼》不甚吻合的现象.他们的具体做法又不完全相同.

首先,掺以时制.礼仪制度随时变迁是必然规律,后代不可能一成不变地完全遵循前人所定之制,因此便会出现所谓的“时制”——后人所行的当时之制.时制适合当下社会需求,有一定权威性,同时也便于时人日常所行,易于遵循.明人在实施家礼时,既参酌《家礼》,又以时制进行调整.史书所载,明人在冠、婚、丧、祭四礼中均曾掺以时制.冠礼,如天顺时首辅李贤长子加冠,巾帽、衣带、绦靴即“参用今制”[8](P779).婚礼,如父东、母西、女南等制,据学者王廷相言,明代皆“一本诸时宜”[9](P257).丧礼,如《孝慈录》规定父母丧服一并斩衰三年后,《大明律》和明人撰述的各种私家礼书也往往以其为准.祭礼,如安徽歙县程氏忠壮、柏山两祠祭规,即“悉用《家礼》”,并“参以时制”.[10](P446)

其次,融入风俗.风俗乃各地人们长期形成的道德意识与行为习惯,具有地域性、稳定性、多样性等特点.积久之习难改,因此,只有“缘俗行礼”才是明智之举.明人也深谙此道.如司训赵瓮即“常念丽江丧祭过侈,乃取考亭《家礼》,酌以俗宜,编次为书,名曰《丧礼仪节》.发梓以遗乡闾,乡人翕然从之”[11](P410).又,山东德平葛引生在编著《家礼摘 要》时亦常常援俗入礼[12],以便推行.此外,“如冯善、汪褆、吕坤、宋 、吕维祺等人无不如此”[13].以至有学者认为,“缘俗行礼”是明代家礼学者共同的观念[14](P22).

再次,选择吸收.朱熹《家礼》是参酌古礼与司马光《书仪》等书而成,在明代仍具有较高声望.因此,明人对《家礼》的内容采取了选择性吸收.如儒生万吉,其家子弟冠礼遵循古制,但婚、葬、祭三礼,则“率准《家礼》从事,不为苟简”[15](P462-464).儒官王绅则建议其兄建庙仿《家礼》,其他庶事则取法《郑氏家规》.[16](P766)

朱子家礼论文参考资料:

罗密欧和朱丽叶论文

家校合作教育论文

世界家苑杂志社

创业家杂志

艺术百家杂志社

世界家苑杂志

结论:推崇和抵制:明代不遵循朱子家礼现象之探研为关于朱子家礼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朱子家礼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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