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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押贷款论文范文资料 与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防范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质押贷款范文 科目:开题报告 2024-04-15

《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防范》: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质押贷款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低风险业务,但2011年的齐鲁银行案暴露了银行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也警示着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不容忽视.本文在回顾齐鲁银行事件的基础上,剖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齐鲁银行 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风险防范

一、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简介

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较高的利率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然后以存单为存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从银行贷款提供质押,以此作为第三方还款的保障.按存款行和贷款行是否一致,可分为跨行存单抵押贷款和非跨行存单质押贷款.

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存款人将资金存放银行,将协议书和存款证实书交给第三方贷款人.贷款人持存款证实书等相关文件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核实申请材料后向贷款人提供贷款.因为有质押物作担保,所以该业务被普遍认为是低风险业务.若能严格执行该操作流程,银行不会有坏账损失之虞.

二、齐鲁银行案分析

1.案件回顾

齐鲁银行是山东省首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是济南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为抢占市场,扩大规模而急需揽储.资金掮客刘济源因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而为齐鲁银行揽储.通过许以高额的补偿金,向企业领导输送个人利益等方式,刘济源将淄博矿业、枣庄矿业等国有企业的资金揽存至齐鲁银行.然后通过伪造企业印鉴和各种材料,以目标存款为担保,向齐鲁银行申请*等额的第三方抵押贷款,并将贷款用于投资.在高层默许和“内鬼”的协助下,银行审核形同虚设,即使是在不交存款证实书的情况下刘济源也能顺利获得贷款.据司法会计统计,2002-2010年间,刘济源使用不同手法诈骗银行资金近百亿.其中,齐鲁银行被骗70多亿.[1]

2.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该案件给商业银行一个警示: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虽然是风险低,但不是零风险业务.其风险体现在:一、质押物,即存单存在被伪造、变造的风险,在各方合谋或银行员工审核不严时都会导致假存单贷款成功,在跨行存单质押贷款中这一风险会更大.二、银行未掌握质物,质押有名无实,使得质押贷款悬空,主要体现在贷款人拒交存款证书而银行不予追究,或者出于公关需求将存款大户的存单返还存款人.存单被伪造、变造,质押有名无实都会导致质押无效,质押贷款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信用贷款.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成为贷款损失风险的承担者.

在齐鲁银行案中,刘济源就是频频使用伪造的存款证实书,在银行内部员工的协助下成功获得贷款,最终给齐鲁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和信誉损失.这并不是利用存单 骗取贷款的个例.早在2001年,某市农业银行也曝出过存单 案.该行一记账员利用职务之便,伪 存单8张,骗取质押贷款17.5万元.

和一般存单质押贷款存款人也是贷款人的借贷模式相比,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参和者包括存款人、银行、贷款人三方利益主体,各方可能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故意隐瞒信息,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3.风险发生原因探究

刘济源通过伪造存款证实书骗取银行质押贷款的手段并不高明,但8年来屡屡成功,且骗贷金额巨大,暴露出商业银行在监管、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笔者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总结了导致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积聚并暴发的主要原因.

(1)外部因素

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业市场门槛放宽,金融机构的数量越来越多,导致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压缩了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要求银行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创新能力,导致业务同质化,进一步加剧了竞争.为了抢占市场,扩大规模,商业银行使用各种手段获取存款资源,无形中增大了营业风险.在本案中,齐鲁银行一味地吸收存款,而忽视了风险防控.客户经理傅人勇通过资金掮客刘济源揽储,然后合谋通过伪造存单,将资金贷给后者.在一定时期内,这种做法可以提升银行业绩,但是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在刘济源资金断裂无法还贷时,风险便集中爆发.

外部监管不足.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者主要包括银监会和外部 机构.一方面,银监会将监管重心放在大型商业银行上,对中小银行的监管不足.另一方面,区域性中小银行业务经营大多和当地政府有密切联系,银监会对这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易受到政府干预导致监管效果不佳.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的监管缺乏强制力.以本案为例,普华永道作为齐鲁银行的独立外部审计机构,2009年曾就存款质押的合理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出质疑,并出具了保留意见,但惨遭更换.

(2)内部因素

操作风险控制不力.贷款申请审核是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关键环节,对存款证实书及其他银行票据的审核不力是造成本案的一个因素.由于存单质押贷款是一项低风险业务,所以银行员工在审核时容易出现麻痹心理,放松了对票据和印章等的审核,该行内审部门也从未对该类业务开展专项审查,导致骗贷者有机可乘.

内部管理机制不合理.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保护股东利益.但是在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各机构的权力受到极大限制.城市商业银行董事会成员很多是由政府任命,而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导致董事会决策可能会损害股东利益.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管机构,对银行日常经营活动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但是齐鲁银行的职工监事中包括两名高管,使得监事会对高管的监管力度下降.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权力容易过分集中在少数高管手中,导致“内部控制人”现象.本案中,刘济源的诈骗行为早被该行总经理获知,但其出于扩展业务的短期考虑,纵容刘济源的行为,是导致风险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2]

三、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导致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不断积聚并爆发的原因,本文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1、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定位,不能盲目追求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的存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应当注重提升自身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不能完全依靠同质化竞争抢占市场,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背上沉重的风险包袱.

2、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银监会应当提高对中小银行监管的重视程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要敢于披露审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3、提高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银行要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对票据、印章的辨别能力,和对贷款欺诈的预防能

力.同时,要培养“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一旦发现风险要及时上报.

4、完善内部治理,明确机构职责.应当优化股权结构,减少城市商业银行的政府干预,提高经营独立性.股东大会应发挥其权力机构的作用,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切实保护股东权益.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发挥其监督作用,防止高管和其他员工的谋私行为.同时,要设计合理的薪金考核标准,防止高管和员工盲目追求业绩指标而无视风险.[3]

参考文献:

[1] 王永鹏. 透过齐鲁银行事件看我国商业银行建设 [J].科技向导,2012(21),43.

[2] 王海深 陈 华. 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和改进对策——以齐鲁银行为例 [J].党政干部论坛,2013(12),41-42.

[3] 刘 赫. 齐鲁银行诈骗案件分析 [D].沈阳:辽宁大学金融专业 2013,22-24.

作者简介:

苟春和 1988年出生,男,山东东营人,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秦 雨 1989年出生,女,安徽芜湖人,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安徽蚌埠市 233000)

质押贷款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防范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质押贷款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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