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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体论文范文资料 与超国共同体:中国对全球化的可能回应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共同体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23

《超国共同体:中国对全球化的可能回应》:这篇共同体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全球化、跨國联盟、地区自治、民族分离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国际恐怖主义等是影响民族国家未来前景的主要力量.这些力量总体上会对民族国家主权的完整性构成威胁,对民族国家的稳定性起到解构作用.经济全球化遵循资本的逻辑,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和扩张,跨越国家主权的边界,甚至动摇国家主权的基础,重新塑造国家的角色、能力和功能.在全球化时代,跨国人口流动性增强,外来居民和本地居民之间存在的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冲突,引发国民认同危机.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族文化价值还受到全球消费主义观念和世界大众文化的冲击.虽然民族国家将继续存在,但是其国家主权观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现代民族国家将走向衰落,超国共同体将成新潮.国家将进入“后主权”时代,民族国家体系将让位于“后民族国家体系”,产生像欧盟这样的超国共同体.在历史上,中国不仅是早熟的民族国家,而且是早熟的“超国共同体”,两者交替存在甚至并存.中国不仅存在作为“民族国家”的编年史,而且存在作为“超国共同体”的编年史.中国是“超国共同体”的创始者,对“超国共同体”并不陌生.作为回应全球化的可能选项,中国尝试推进新一轮“超国共同体”建设当然会有风险,但无视其趋势是不明智的.

关键词:中国;全球化;民族国家;超国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17)04-0101-12

一、缘 起

北京大学韩水法教授在《天津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发表的一篇讨论现代民族国家的长文《现代民族-国家结构与中国民族-国家的现代形成》,为我们讨论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历史与现状、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发展趋势和“后民族国家”之“超国共同体”时代的可能性提供了契机.韩水法的这篇论文主要涉及两大论题:(1)现代民族国家的结构.韩水法探讨了现代民族国家在结构方面的共同特征,批评了西方主流见解,即“民族-国家是现代的产物”[1].按照西方主流观点,从传统文化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演变,有一个本质性突变或连续性断裂的过程.(2)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特殊性.作为民族国家,中国是早熟的;然而,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中国是晚成的.韩水法认为,以安德森、霍布斯鲍姆和孔飞力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提出的主流民族国家理论难以解释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独特性.“中国的社会和历史与这些主流理论之中的若干重要而一般性的判断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在这些理论及其作者看来,中国的社会和历史仅仅具有经验对象的意义,只是偶尔作为例子被提及.”[1]于是,韩水法提出了自己的解释理论.他先阐述了一种有关现代民族国家结构的理论,再用那个理论对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作出历史梳理和学理解读.其前半部分是有关现代民族国家结构的理论建构,后半部分将那个理论应用于研究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及其现代演变过程.其论文的重点是,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古代和现代形式及其独特价值.他对作为整体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未来趋势有所提示,但未作全面展开.

需要指出的是,正当中国努力成为现代民族国家时,在当今国际政治舞台上,欧美主要西方国家主导之下的有着数百年历史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正趋于衰落,“超国共同体”渐成新潮.依照哈贝马斯的预判:“在全球化过程中,民族国家将被淹没,并失去权力.但在这个时候,民族国家在其历史成就意识中会更加坚持其认同.民族国家一直坚持的政策则局限于,尽可能小心谨慎地使各国社会适应世界经济动力系统的要求,并承担起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世界经济的发展则越来越远离政治.与此相反,民族国家或许应当勇敢地做出尝试,超越自己,建立跨国家的政治行为层面.”[2]具体到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历史,笔者赞成韩水法的如下见解:作为民族国家,中国既是早熟的,又是晚成的.

依照本人理解,韩水法不会反对哈贝马斯关于民族国家和超国共同体的有关论述.然而,韩水法在文中没有明确回答以下问题:民族国家是否将走向终结?超民族国家或者不以特定民族为主体的地区国家(去掉民族属性的国家)是否即将形成?摒弃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之后的超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或“超国共同体”是否将成为世界主流?它们归结为一个总问题,便是“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将如何演进”.这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主题.相应地,中国是否应当放弃西方主要国家主导之下的现代民族国家体系,主动重返“超国共同体”创始地位?这些是有待考察的极其重要的政治学和国际政治问题.哈贝马斯等国外学者对这个问题已经作了专门探讨,但是,国内涉足者仍然寥寥无几.

鉴于此,笔者将先评论韩水法等人有关现代民族国家和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之形成的见解,接着讨论影响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多重因素,最后讨论中国为何应当为迎接“超国共同体”时代的到来做好准备.

二、中国作为“民族国家”和“超国共同体”

民族国家先是一个实在,再是一些实在关系,然后是凝聚在这个实在周围的或者联结着这些实在关系的价值或价值观.民族国家既是传统的共同体,又是想象的共同体;不仅是沿袭传统的共同体,而且是演进中的共同体.民族国家是不断突破传统之沿袭的、缓慢地演进着或变革着的想象的共同体,是通过政治与法律等强制手段来实现和体现主权权威的权力体系.民族国家的构成要素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具有政治和法律的强制力.韩水法提到的民族国家赖以生存的“共同的聚居地、语言、资籍、主观认同、人伦规范、历史与记忆、宗教与信仰、种族等等”[1],在具体民族国家中无不具有明确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甚至有着明确的排他性.

中国早就具备民族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所以,韩水法反对用西方学者的民族国家理论来解释、评判或改造中国这样的特殊的民族国家,明确表示要呈现一种中国学者的民族国家理论,从而获得有关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主义的内在一致的一般观点和理论.韩水法提到,关于民族国家,存在东方和西方两个解释系统.他把西方学者主张的民族国家理论视为一种适合西方民族国家的地方性知识.中国学者如果采用这样的理论来解释中国作为民族国家遇到的困难,那么只能得出一些削足适履的结论.

共同体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超国共同体:中国对全球化的可能回应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共同体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共同体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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