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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改革论文范文资料 与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司法改革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03

《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本文关于司法改革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新时期背景下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体制,能够有效促进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工作的发展,促使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工作在新时期背景下取得新的发展成效.本文将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对研究措施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希望能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借鉴,促进未成年人检察体制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

关键词:司法改革;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6.3;D922.1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134-02

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下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做出的正确的指引,并且四中全会对问题进行了细化,对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建设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并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社会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日渐受到重视,并且未成年检察体制改革成为重要的研究项目,受到相对广泛的关注.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十分有必要对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改革措施,希望能够为未成年人检察体制的构建提供良好的支持.

一、监察系统应该自上而下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

在结合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实际需求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后,能够更为全面、有效的监督检察机关刑、民、行政诉讼和相关执行问题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法律问题,并对未成年人实施更加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防范,并促进相关部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贯彻落实,有效规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现象,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推进[1].同时,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应该在工作中认真履行“捕诉监防”四项基本对工作职能,并且职能范围应该涉及到检察院公诉、监所、侦监、控申等多个部门,保证未成年人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职能都能够得到贯彻落实,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职能在新时期背景下取得理想的发展成效.深入分析,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所涉及到的四项基本职能,主要可以从“捕诉”、“监”、“防”等三个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如“捕诉”和“防范”职能就是在涉及到未成年的刑事案件中积极开展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并且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预防,对其实施相应的法治教育.“监”的职能主要是对已经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未成年人刑事、行政和民事等裁决规定等进行研究和分析,如果发现其中存在错误,则可以结合未成年人法律维护依法提出抗诉或者申请再次检察,希望能够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一般情况下,在未成年人刑事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中,所涉及到的职能包含对未成年人在押和执行刑罚地点的合法监督,对未成年人社区法律意识矫正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对未成年人所指示的监外执行、假释和减刑问题等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这样,借助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全面推进,就能够实现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保证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2].

二、对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组织开展的工作量和员额进行科学核定

在司法改革和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对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量和办案人员的数量进行科学测算,能够对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需求形成更为明确的认识,进而借助合理化调整使其发展呈现出工作量的动态平衡状态上.因此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体制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体制建设效果,就需要结合未成年人工作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对未成年人工作负担问题进行系统化分析,并通过科学的量化处理,核定工作人员的限额,有效凸显出未成年人案件和普通成年人案件所反映出的差异化特征,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落实.唯有如此,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作用才能够得到进一步彰显,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建设工作也必然会在新时期背景下取得新的发展成效[3].在具體操作实践中,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可以尝试构建部长办公室、民事办案组、刑检办案组以及刑事执行办案组等等,全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优化开展,促进检察作用的发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未成年人检察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增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以少年检察院的构建明确中国特色司法制度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

在新时期全面促进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逐步发展的基础上,要想促进检察体制改革作用的全面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取得更为理想的成绩,还应该尝试积极构建少年检察院,明确少年司法是涉及到法治教育、预防矫治工作以及观护工作于一体的庞大工作体系,在完成对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组建后,可以允许个别检察机关进行前期探索,开展少年检察院试点工作,希望能够进一步凸显少年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4].此外,在对未来少年检察院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后,发现除了应该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外,也应该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求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探索儿童福利院保障部门、社会调查部门、心理辅导和网瘾戒除部门、协调安置部门的构建,分别负责未成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济方面的工作,开展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社会调查工作、心理评估和心理综合辅导工作、协调未成年人复学和就业等工作.只有这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检察机制的改革创新才能够和当前社会发展整体情况相适应,在新时期背景下取得理想的发展成效,突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特色,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权益的维护,引导未成年的健康成长[5].唯有如此,在全面分析各地区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对基础上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构建,并且尝试建立少年检察院,能够促进整体检察水平的全面提高,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效开展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也产生着一定的积极影响,在促进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见,合理组建少年检察院,能够为司法制度改革以及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检察体制的建设产生着一定的积极影响,能够明确各项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应该保持对其的高度重视,促进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用的发挥,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背景下,随着国家全面加强对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视,各级部门积极探索了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的措施,并且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注意对不同措施的贯彻落实.这样在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的有效支撑下,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法治权益的能够受到更高层次的重视,整体发展水平也能有所提高,对我国法治建设事业的整体性发展产生着一定的促进性影响.

[参考文献]

[1]岳慧青.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5(1):75-81.

[2]郎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研究[D].云南大学,2016.

[3]吴燕,钟芬.“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和发展研讨会”会议综述[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6(1):115-120.

[4]徐悦,向鸣霞.司法改革语境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一体化模式研究[J].法制博览,2016(29):56.

[5]莫然,刘婷.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改革——以广州市两基层检察院司法实践为视角[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5(4):14-17.

司法改革论文参考资料:

改革开放的参考文献

改革论文

政府会计改革论文

改革和开放杂志

教育改革论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论文

结论: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司法改革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司法改革最新消息2018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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