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民间借贷论文范文资料 与民间借贷中放贷人应适时放开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民间借贷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22

《民间借贷中放贷人应适时放开》:本文是一篇关于民间借贷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 民间借贷中放贷人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它是克服金融抑制现象、打破正规金融垄断,提升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外很多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我国实行开放性市场经济,确立了民法自治原则,成功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已具备了放贷人全部放开的相应条件.国家对放贷人实行放开政策,应区别民事和商事放贷人,对于民事放贷人宜采自由放贷原则,对于商事放贷人宜采审批设立制度,同时应规定放贷人必须是资金所有者,还要增加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使其规范发展.

〔关键词〕 民间借贷,放贷人,适时放开,条件,思路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2-0097-04

一、问题的提出

民间借贷合同中有两方主体,一是借方主体(简称借款人),二是贷方主体(简称放贷人),为了促进民间借贷业发展,民间借贷业中还有第三方主体,即 主体.借款人主体历来为法律所认可而不作任何限制,可以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放贷人在我国法律中是加以限制的,目前合法的放贷人就是个人、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只能从事担保融资的典当行,而一般的企业是不能从事放贷业务的.

民间借贷是否阳光化即放开已成当前热点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民间借贷阳光化问题不存在,因为民间借贷本身就是被合法承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也就是说,法院早已承认民间借贷合法存在,只是超过四倍利率作为 处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只承认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从现有规定来看,民间借贷不允许企业和企业、企业对个人放贷,借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但现实状况是企业作为放贷人比比皆是,担保公司违法从事放款更是常事,地下钱庄屡禁不止, 现象非常普遍.《上海证券报》记者曾经在浙江乐清进行民间借贷调查,调查对象是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方培林,他曾经拥有新中国第一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民间金融机构——原温州苍南县“方兴钱庄”.通过调查发现:温州许多担保公司打着合法旗号,暗地里却在进行集资活动,大量组织民间资金,甚至跨区域进行资金组织和调剂,这些公司融资或者放贷出去的钱,借条上很少写明是跟这个担保公司发生关系,大部分反映的是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同时,在合同中反映出来的利率都是正常的,其他的利率都转嫁到成本中去了.经济生活中民间借贷行为的普遍做法,已经使得民间借贷规定四倍利率及民间借贷放贷人限制很轻易地就被规避掉了.那么,该如何打破这一僵局呢?笔者认为,放开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不失为当前的一种最佳选择.

二、民间借贷中放贷人放开已是大势所趋

民间借贷中放贷人全部放开在当前尤为必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一)克服金融抑制现象需要放开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20世纪70年代,以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金融压抑”.在金融压抑下,因为存款的实际收益很低,所以储蓄很低,银行只选择安全项目,从而使风险降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很难得到银行信贷,只好求助于非正式或场外市场,这样非正式的信贷市场就会产生 〔1 〕 (P18-19 ).当前,我国金融抑制现象还很严重,正规金融资金需求不能满足供应,和此同时,投资渠道非常少,民间资本除了低储蓄外没有相应的投资渠道,而近几年来我国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现象较重,银行存款收益甚至出现负增长现象.以2011年为例,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3.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4%,两者相减后存款实际收益率为-1.9%,储蓄的低收益会使民间资本舍弃这种投资渠道.凯恩斯一直赞同当有效需求不足时,国家应该对市场进行干预,增加货币供给,这样才能带来繁荣.他在《国富论》中提到:利息率之所以“自然地”由l0%降至6%,是由于货币数量增加;并且建议,用放款取利的办法来医治一个国家的“铸币”太多 〔2 〕 (P321 ).当前我国正规金融资本不能满足所有主体对资金的需求,而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又很少,有必要放开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使金融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打破正规金融垄断需要放开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我国目前金融业还没有完全放开,民间资本还不能轻易进入金融行业,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数量巨大,正规金融不能满足资金需求者的所有需求,尤其是对于资产不多、处于创业初期及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来说,更难获得正规金融的资金支持.全国工商联于2011年发布《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调查报告》显示,90%以上的受调查民营中小企业实际上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全国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在过去3年中有62.3%的融资来自民间借贷.金融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发展中国家金融业垄断也是一个普遍现象.当一国正规金融不能完全放开,又不能满足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时,如果对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进行限制,放贷人就会很少,民间放贷资金也就会很少,此时资金价格必然很贵,甚至即使很贵也不能借到所需的资金,这对融资难的中小企业来说会很难持续发展下去,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放开放贷人,使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能够完全自由地放贷.

(三)提升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需要放开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一国金融包括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当民间借贷放开后,其和正规金融形成竞争,有助于利率下降,降低资金成本,有效解决融资成本高现象.《深圳商报》记者于2012年4月份调查发现:在民间借贷降温的同时,民间借贷利率也跟着下降.在民间借贷更为盛行的温州,据当地官方机构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后温州地区民间借贷无论是量还是价都有所回落,2011年后温州民间借贷年利率已从此前的25%回落至当前的21%左右 〔3 〕.温州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国家改善了融资环境,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央行在2012年2月24日及2012年5月18日两次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市场中利率会随着供应量变化而不断变化着.当民间借贷放开后,民间资本和正规银行业会形成竞争局面,一方面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金融业竞争格局,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及金融产品开发和创新.

民间借贷论文参考资料:

民间故事期刊

民间故事杂志

民间文献

结论:民间借贷中放贷人应适时放开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民间借贷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民间借贷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