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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论文范文资料 与如何让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质效双赢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政府采购范文 科目:学年论文 2024-02-05

《如何让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质效双赢》:本论文可用于政府采*范文参考下载,政府采购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新时期,依法实施、巩固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成为新常态.如何才能让政府采购工程成为“精品工程”,让政府采购货物能够“物超所值”?财政部门、采购主体、招标 机构、潜在供应商需相互配合,顾全大局,众口合一念好“五字口诀”.

一、编制采购预算,需立足一个“早”字

只有早预算、早采购方能早见效.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和财政收支预算一样,应是部门单位、镇街每年必编的“大部头”.部门、镇街需根据年初采购计划提前递交采购申请,财政部门以此为源头,依法纳入政府采购日程.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都有严格的条件和时间限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从公告到开标,最短法定时限均为20工作日,“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也各有规定.除法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可应急采购外,其他采购的法定时限不容突破.若公告发布后再出现修正、质疑、答疑、重复开标等“正常故障”,时间还要顺延.因此,只有采购主体早预算,早安排,避免“事到临头”,才能缩短采购周期,做到依法、精细采购.

二、编制招标文件,需突出一个“细”字

精编细采、物美价廉是政府采购的最高追求.多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采购方式、评标办法也在逐步适应市场、科学改进.

那么,在依法治国和深化财税改革的新征程上,政府采购工作如何才能逐步实现从注重“节约资金”向强调“物有所值”转变,达到质量、价格和效率的综合平衡?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关键.这一环节绝非“套格式”、“搬条条”、“拿来主义”、“火拼价格”,而是部门、镇街各自核心业務、客观需求和法律规范高度结合的智力产出.采购主体需安排精于业务、长于思考、善于沟通、敢于担当的人员,在财政部门的牵头组织下,结合需求,会同专家,联合招标 机构制定招标文件.竭尽全力把所需企业资质、产品参数、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服务水平、工程工期以及投资预算等内容事无巨细地依法融入招标文件,力争滴水不漏、“所见即所得”.从而,在评标中能够科学满足工作需要,实现从“少花钱”向“花得值”转变.

同时,在专项要求上,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要求,禁设不公门槛,保障潜在供应商在公平公正的舞台上合理竞争.

三、开标评标定标,需严守一个“法”字

物有所值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政府采购法》是一部实体法,政府采购工作又横跨“行政”和“市场”,和政府施政、财政支出、部门消费、经济冷暖等息息相关,在法治社会中倍受关注.目前,全国有近30部法律、法规在规范约束着其“所作所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 机构考核办法》,政府采购业务实行“管采分离”,由具备资质的 机构组织采购. 机构接受财政部门考核,财政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加以使用;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除国家和商业秘密外,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要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审专家要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动态使用,依法履职;根据《合同法》,采购主体和中标商要依法签订合同,财政部门备案,作为项目拨款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方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要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参和政府采购活动.此外,根据监察、检察、审计工作的要求,要对招标现场实行了全过程音视频监控,确保第一现场“原汁原味”封存备案.

同时,法律是一把“双刃剑”.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答疑质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假借资质、虚报资料、恶意投诉的企业,财政部门、采购主体、招标 机构等需联合打压,树立正气,在答疑应诉中净化政府采购市场.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行为准则,也是维护法律尊严、打造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良好风气的必然选择.

四、项目施工监管,需把握一个“严”字

严格管理是打造“精品工程”的重要一环.如果说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专家的评审是“沙场点兵”,那么中标商的施工和采购主体的跟踪管理则是“ 实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工程监理是施工管理的“前哨”.从1988年起,我国强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引入专业人员实施第三方他控.施工过程,中标监理单位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依规实施旁站监理,严格工序,连环验收.不经监理工程师检测认可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安装使用,施工队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财政等相关部门不予进行项目验收和拨付工程款.

采购方是施工管理的“司令员”.采购主体可借鉴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他山之石”,拿来“攻玉”.一方面,需管好监理队伍.监理单位受采购主体委托开展工作,受其监管并对其负责.根据规定,施工过程采购主体要查看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日志》,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运用监理费用施压监理成效;另一方面,需管好施工队伍.采购主体通过考察在“入围企业”中选定中标队伍后,需特别加强现场施工等后续管理,着重看其“装备好不好”、察其“功夫怎么样”、问其“合同签不签”、观其“进度快不快”,达不到要求且改进不力的,需果断终止合同,在财政等监督公证部门的协助下,按照法定程序采取补救措施,以防贻误时机.工程验收时,采购主体、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五方责任主体要拿起“放大镜”,比照图纸,查缺补漏,各尽其责,联手滤除“豆腐渣”.货物的验收也要依照投标文件,严格把关,避免“短斤少两”、“高采低配”.

财政等监督公证部门是工程管理的“援兵”.应大力吸收采购主体对过来施工企业的优劣评判意见,在后继投标中,对履约不好的企业要果断说“不”.对假借资质、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接受采购主体管理的企业,要果断配合终止合同,拉入“黑名单”,乃至推上媒体“*台”,加快促成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五、部门携手工作,需体现一个“合”字

知行合一、合而为一是政府采购的最大推动力.对政府采购项目而言,真正意义上的采购主体应是一级政府,因此,具体工作中,需要财政部门、采购主体、招标 机构及相关单位合法、合规、合力推进,做到行动和政策统一、采购和需求统一、拨款和合同统一,从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效开展、良性循环.

采购观念需要“合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方略.各部门应紧跟法治主旋律,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实践证明,“缺项”的违规采购经不住审计、检查和法律的考验.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作为法定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依法监督,逐步健全符合新《预算法》和新《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政府采购职责体系.

采购手续需要“合办”.为提高工程采购的招标效率,招标公告的发布、工程量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制作,中标书的发放、履约金的缴纳、合同的签订以及后期的项目验收、价格决算、工程拨款等都需要多项工作压茬推进.货物采购的供货验收和合同签订同样需要并行开展.所以,政府采购手续需要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熟通流程,“第一时间”接手、*、传递、跟踪,通过珠联璧合的协作,让政府采购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地跑起来”.

采购标准需要“合体”.需尊重客观实际,倡导节支保质、价廉物美,坚持“举贤不避亲仇”.在评定施工队伍时,不盲目追求高资质,不偏信“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在采购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特需产品等货物时,不超标、攀比,不贪大求洋,“吃饭穿衣量家当”.需按照规定支持国货、支持节能环保、支持民族产业.同时,对于不符合需求的标的物,采购主体在评标中要敢于发声、亮明态度;在对“入围企业”的考察中,需本着对大局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明确提出定标和废标意见.从而,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作者单位:高唐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论文参考资料:

政府会计论文

政府法制杂志社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

政府会计改革论文

结论:如何让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质效双赢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政府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2018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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