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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易经范文 科目:论文目录 2024-01-22

《易经:从鬼谋到人谋》:本论文可用于易经论文范文参考下载,易经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鬼谋”、“人谋”之语出自《周易·系辞下》.“鬼谋”之义,系占问于鬼神以求决疑定谋.关于《周易》的性质,历史上有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周易》是筮占之书,一派认为《周易》是说理之书.实则,《易经》作为中国文化元典之一,是一部系统模拟、效法“世界之理”的书,重卦形式是它的理论模型.每一卦一个主题,由卦爻辞的显性语言与易卦结构的隐性语言相结合,构成六十四篇阐释“世界之理”的精悍短文,立论通达,逻辑严整,面面俱到,给人以智慧的启迪和道德的教诫.整部著作完全是“纯理性”的分析,其中没有任何“天启”或“神意’’的成分.故此书乃是“人谋”之书,而绝非“鬼谋”之书.在这个意义上,周人的《易经》文化相对于殷人的卜筮文化而言,是一次理性的飞跃发展.

[关键词]易经;“鬼谋”、“人谋”;筮占之书、说理之书

[中图分类号]B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2011)05-0014-10

《周易》的形成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它的卦画、卦名、卦辞和爻辞并不是一次完成的.当这些要素全部具备后始形成完整的《易经》.《易传》(十翼)晚出,学者将其合并到原来的《周易》之中,而仍用《周易》旧名.本文所论,只涉及《周易》的卦名和卦、爻辞部分,故直称之为《易经》.

本文所谓“鬼谋”、“人谋”是借用《周易·系辞下》的话:“人谋鬼谋,百姓与能.”而王夫之则说:“圣人作《易》,以鬼谋助人谋之不逮.”“鬼谋”之义,系占问于鬼神以求决疑定谋.上古占问鬼神的方式通常是龟卜和筮占两种.龟h的道具是龟甲,筮占的道具是蓍草.《周易·系辞上》说:“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曁曁者,莫大乎蓍、龟.”刘向说:“龟千岁而灵,蓍百年而神,以其长久,故能辨吉凶.”古人视蓍草和龟为神灵之物,故以其为媒介,通过“灼龟而卜,揲蓍而筮”的方式,与天地鬼神相沟通.

对于《易经》,历史上一直存在两种看法,一认为它是“占筮之书”,一认为它是“说理之书”.两种意见久争不决.今天我们也许应该重新认识:《易经》到底是“占筮之书”,还是“说理之书”?

笔者在现实中发现,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它实际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客观层面.《易经》本身在实际的历史上是为筮占的目的而编作的,还是为说理的目的而编作的?在我们看来,如果《易经》是为筮占的目的而编作的,那就会像李镜池那样,承认卦爻辞中的一些词句是不相连属的.如果说《易经》是为说理的目的而编作的,那就有两方面的可能,一方面作者利用旧有的卦爻形式来说理,另一方面它之用于占筮乃是被人利用而已.

二是今日研究者的主观层面.你是相信鬼神和命运的存在,从而承认“鬼谋”的合理性,并进而肯定《易经》作为“占筮之书”的灵验而信奉之,还是不相信鬼神、命运的存在,从而不承认“鬼谋”的合理性,并由此确定自己的评价标准:“占筮之书”在今天并无价值可言,只有“说理之书”方有价值可言.而直到现代社会的今天,人们(包括学者)对于鬼神、命运的看法还颇为“两极化”,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各说各话,几乎无法交集.有鉴于这牵涉信仰的问题,我们应该容许大家各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不在这个层面上讨论问题.

本文的观点在于,商代、周初之人重视“鬼谋”,卜、筮兼用,更重龟卜.周初三《易》并用,那时三《易》(《连山》、《归藏》、《周易》)最多只有卦辞,尚无爻辞.这时的《周易》尚是一种相对简单的巫书.而自《周易》被系以爻辞之后,它便发生了一种根本性的变化.《易经》爻辞,的系定,不仅标志完整的《易经》的正式形成,更显示为它已变成一部结构化的“说理之书”,用以系统模拟、反映“世界之理”.因而由周初之《易》到《易经》的正式形成,可以视之为一种从“鬼谋”到“人谋”的演变.在这个意义上,周人的《易经》文化相对于殷人的卜筮文化而言,是一次理性的飞跃发展.

一、西周的文化背景与《易经》的形成

殷商重龟卜,亦兼用筮占,此风至周初亦然.周初之人凡遇重大事件仍以龟卜为主.《易经》虽然可能为西周人的作品,但在传世文献中,我们尚未发现西周人引用《易经》卦爻辞的材料.

武王灭商后,曾访伺商朝遗臣、纣王的叔父箕子,箕子向他介绍了殷商的政治文化经验,这就是《尚书》中的《洪范》篇.“洪范”,意谓大法.“洪范”九畴,其第七个方面为“稽疑”:

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霁、曰蒙、曰驿、曰克、曰贞、曰悔.

凡七:卜五,占用二.衍忒.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

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

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

这是传世文献关于殷商卜筮制度的最早记录.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认识:

第一,殷商文化有尊神尚鬼的传统,凡事有疑即占问天地鬼神.所谓“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是说卜筮已经成为当时的王官制度之一.

第二,商代贞问虽以龟卜方式为主,但亦同时采用了筮占的方式.这就是说,“揲蓍而筮”并不是周人的发明,它早在商代就已经有了.所谓“日雨、日霁、日蒙、日驿、日克、日贞、日悔”,是合并龟兆与卦象而言.前五项讲龟兆的种类,后二项是讲别卦(六十四卦)中的内卦和外卦.既然内卦和外卦的卦象可以同五种龟兆等同平列,那就等于说,商代的筮法可能尚停留在较初级的阶段,还没有细化到“爻”的层面,自然也还没有爻辞.此外,还有另一种说法,即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此种情况也应该只是在卦辞方面进行比较,还没有证据表明此时已有爻辞.

第三,在有“人谋”、“鬼谋”同时参与的情况下,“鬼谋”始终几乎占有决定性的因素,此点,从下表中看得更清楚: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凡是龟卜和筮占显示为吉,而有王、卿士、庶民三者之一方赞同者,最终为吉.若王、卿士、庶民三者的意见一致,而与龟卜和筮占的结果相违,那就不能付诸实施.

周人早期的卜筮制度,与殷商似无大异.首先,箕子《洪范》的思想是被周人接受,并作为《尚书》的重要篇章传习于国学的.从《尚书》的其他篇章看,周初凡有大事需要贞问鬼神,皆采用龟卜的方式.

《尚书·金滕》篇记载,武王于“克商二年,有疾弗豫”,周公为之祝祷,愿以身代之,并为之龟卜.“乃卜三龟,一习吉.启菕见书,乃并是吉”.这里的“习”,是“因”的意思.这段话意思是说,当时采用三种兆法进行龟卜,先卜夏兆,夏之兆法表现为吉,次卜商兆,商之兆法因之,又表现为吉.次卜周兆,周之兆法因之,也表现为吉.卜人未见占书时,已知兆

易经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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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易经:从鬼谋到人谋为大学硕士与本科易经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易经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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