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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人论文范文资料 与合伙人制:盛名之下有陷阱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合伙人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3-24

《合伙人制:盛名之下有陷阱》:本文是一篇关于合伙人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最近两年,很多企业开始推行合伙人商业模式,希望改变员工身份,从雇佣与被雇佣的劳资关系转变为共同创业的合伙关系.合伙人制瞬间成为了热门词汇,众多企业纷纷推出相关改革措施,万科、小米、阿里巴巴、海尔等都采取了合伙人商业模式.

那么,合伙人商业模式背后的本质问题是什么?这些本质问题该如何拆解和分析?有可能存在哪些陷阱?合伙人制是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合伙人商业模式要解决的本质问题,是业务交易关系与治理交易关系之间的关系问题.换言之,合伙人制希望以治理交易关系的利益来影响和控制业务交易关系,改变员工在业务交易关系中的行为,最终解决企业的各种委托问题.

以万科为例,通过利益与风险捆绑,自我革除赖以崛起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其合伙人商业模式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第一,项目跟投,主要对象是一线公司管理层及项目管理人员;第二,持股计划:一定级别管理人员以年终奖购买公司股票;第三,生态链合伙人制:涉及产业链上下游.其中,一线公司管理层及项目管理人员、一定级别管理人员、产业链上下游等角色都属于业务交易关系的范畴,而跟投、持股等角色是治理交易关系的范畴,本质上是用业务交易关系去决定治理交易关系的归属.

合伙人商业模式为何开始盛行

合伙人模式或将成为未来主流,这种模式本身基于互联网趋势而生,因此在应用和发展支持上,这种合伙人模式能在短时间内向用户传达与普及相关的产品信息,这对于了解产品与服务而言,有着切实的便利意义.而在当前的“互联网+”潮流下,这种合伙人模式也因为具备利益共享、参与方式便利、物流与销售可相互分享等特点,那么,成为一种流行商业模式的可能,也在意料之中.

合伙人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希望让不同生产要素的利益主体都拥有所有权.合伙制在工业化早期比较流行,采取的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四大原则,业务交易关系和治理交易关系是完全一致的.

在工业化继续深化的商业时代,由于规模化的需要,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越来越重要,而人的因素越来越次要.能够有规模化资金置办设备、厂房,就成为竞争的核心要素,资本主义或者资本拥有剩余控制权和收益权的治理交易关系开始流行.此时,出现了两大类企业组织:合作社(其他要素合伙制)与公司(资本合伙制).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交易结构的持续创新,一些以前很重要的生产要素,例如厂房、设备,现在可以通过支付固定成本的交易关系来获得(例如融资租赁),甚至都不需要所有权,只需要使用权;一些以前处于从属位置的生产要素,重要性却更加凸显,例如高层管理团队的智慧、风险判断、决策能力等.因此,最近盛行的合伙人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希望综合考虑多种不同生产要素,让不同生产要素的利益主体都拥有所有权.由于公司制有资本的溢价,默认采取资本作为所有权的第一分配、其他要素作为所有权的第二分配.

这种分配的逻辑是两个:第一,业务交易关系决定治理交易关系;第二,企业的所有权可以由多类不同性质的主体拥有.这两点,在经典制度经济学理论中都可以找到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来源.

合伙人商业模式的五大陷阱

很多合伙人商业模式的做法之所以值得商榷,主要在于没有把业务交易关系和治理交易关系的边界分清楚,经常出现这种错位:第一,贡献错位.这个利益主体的贡献只是在某个交易层面,只是影响现期收入;但是给了股权,考虑的就是组织层面、未来盈利能力了.第二,目标错位.利益主体考虑的是其个人目标实现的难易程度,企业需要考虑的是长期战略目标的路径与实现.第三,时间视野错位.例如,“现在”与“未来”,“短期”与“长期”,这就是不同的时间视野.不同利益主体根据其与企业的交易关系不同,其时间视野也不同,相互之间会发生矛盾和错位.

业务交易关系和治理交易关系一旦发生错位,就有可能导致以下五大陷阱.

陷阱一,“搭便车”

一个利益主体,其业务交易关系影响不了组织的未来盈利能力,就有可能搭便车,不作为.由于业务交易关系关注的是具体某一个交易活动,而治理交易关系的分配是按照未来盈利计算的.这里面可能产生两种错位:

第一种错位,“现在”的交易活动和“未来”的盈利可能关系不大,或者有巨大不确定性,这时候,即使“现在”投入很大的努力,也不能对“未来”起到很大影响,于是,该利益主体选择不作为.比如,某些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影响其未来发展的核心因素是系统性风险,跟经理人的努力程度关系并不强;或者,某些行业的核心生产要素是一些原材料或者其他要素,而获得所有权的利益主体对应的业务交易关系并非起到关键作用、不是足以影响“未来”盈利的核心生产要素,那么,该利益主体也会放弃努力,采取“搭便车”的行为.

第二种错位,“局部”的业务交易活动和“整体”所有权的错位.某个利益主体的业务交易活动是属于对“局部”未来盈利有影响的,比如某个分店,某个分公司,某个业务板块.但是,其获得的分配却是“整体”企业组织的所有权.这时候,即使其努力程度可能使“局部”未来盈利提高一倍,但由于“局部”占据“整体”的比例太小,投入是“局部”的,获益是“整体”的,投入和产出严重不匹配,那么,该利益主体也会选择搭便车、不作为.

陷阱二,“道德风险”

如果某一利益主体,其业务交易关系和治理交易关系有一定联动影响,则很有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通过做好当期的业绩或者修饰当期财务报表,拉升短期股票等.

与陷阱一中业务交易关系与治理交易关系联动性不强相反,陷阱二是另外一个极端,就是业务交易关系会影响到治理交易关系,这时候很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

不管是期权,还是股票等治理交易关系,都有一定的履行时间,比如行权期,比如职业经理人的任期对应了一定的股份有效期.因此,当我们分析治理交易关系影响的是“未来”盈利的时候,其实是一个有限的、不远的、还没到来的时间,是拥有所有权的利益主体可以得到剩余收益权的时间点.如果某个利益主体,其业务交易关系可以影响到治理交易关系的收益,他就有很强的意愿,通过一系列的业务交易关系操作去提高其在行权时间点的所有权收益,比如短期能带来收益而长期将导致亏损的合同.

合伙人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合伙人制:盛名之下有陷阱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合伙人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合伙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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