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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辨论文范文资料 与牛树梅省斋全集诗歌文本错讹考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考辨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01

《牛树梅省斋全集诗歌文本错讹考辨》:这是一篇与考辨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内容摘 要:晚清陇上著名诗人牛树梅诗歌具有极高的思想价值和美学价值,但存在明显的文字错讹.为了便于学者更深入地研究其诗歌及其在教学中的运用,本文以《省斋全集》(同治本)中收录的牛树梅诗为底本,就其文本中出现的疑为错讹之处一一予以考辨,并就正于方家.

关键词:牛树梅 诗歌 错讹 考辨

牛树梅(1799~l882),字雪樵,号省斋,今甘肃省通渭县鸡川乡牛坡村人.从政20余年,为官清正,广播人口.余时多从事教学和著述,学渊邃,工书法,是近代有名的讲学家.《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九有传.著有《省斋全集》、《闻善录》,另有《湑叶文存》和《牛氏家言》传世.

牛树梅的诗歌作为一生的雪泥鸿爪,收录在同治十二年成都石印本《省斋全集》十一、十二卷,具有极高的思想价值和美学价值.但由于创作中出现的笔误以及刊刻中存在的失误,给阅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便于学者更深入地研究其诗歌,本文就其文本之错讹一一予以考辨,并按出现前后顺序罗列于后,以就正于方家.

1.“藉”疑为“籍”

出处:同治十二年成都石印本《省斋全集》(下同)第十一卷第四页《梦入闱作》:“几回搔首问苍穹,歧路谁怜阮藉穷.”“阮藉”疑为“阮籍”之误.

辨析:阮籍,字嗣宗,陈留尉氏(今河南尉氏)人.三国后期思想家、文学家.“竹林七贤”之一,与嵇康齐名.“籍”本义:登记册,户口册,《说文》:籍,簿书也.“藉”,本义为作衬垫的东西.《说文》:祭藉也.《仪礼·士虞礼》:藉用苇席.古人有名有字,名与字意义紧密关联,阮籍字嗣宗,“嗣宗”与登记册、户口册紧密关联,而与“藉”无法关联.又《晋书·阮籍传》:“阮籍.字嗣宗.陈留尉氏人也.”“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钟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及文帝辅政.籍尝从容言于帝曰.籍平生曾游东平.乐其风土.帝大悦.即拜东平相.籍乘驴到郡.坏府舍屏鄣.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旬日而还.帝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有司言有子杀母者.籍曰.嘻.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坐者怪其失言.帝曰.杀父.天下之极恶.而以为可乎.籍曰.禽兽知母而不知父.杀父.禽兽之类也.杀母.禽兽之不若.众乃悦服.”因此可证“阮藉”应为“阮籍”,两字因同音形似而误.

2.“木攴”疑为“枝”

出处:第十一卷第七页《恭叠昆崖老师留别原韵四首》:“三年润渥樗(木攴)雨,两处香空桂子秋.”“(木攴)”,疑为“枝”之误.

辨析:“(木攴)”《汉语大字典》查无此字,参照具体语境,应为“枝”之误.《庄子·逍遥游》:“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涂,匠者不顧.”“樗枝”即臭椿“卷曲而不中规矩”的小枝,用此典故,是于其师前之自谦之词.两字因形似而误.

3.“步”疑为“陟”

出处:第十一卷第十三页《腊朔怀李鉴堂即寄任所》:“嗟余甲申到此地,历七春秋无寸步.明岁春风花鸟新,块然又为株守计.”“步”疑为“陟”之误.

辨析:“步”处于韵脚位置,且与与“地”、“计”不押韵,可见“步”字误.与“步”形近的字为“陟”,读为zhì,其本义为由低处向高处走;升;登高,引申为进步.用“陟”字,上下文意贯通,且与“地”、“计”押韵.由此可证,“步”为“陟”之误,两字因形似而误.

4.“生”疑为“升”

出处:第十一卷第十七页《题王青崖南湖行乐图》第二首“十里烟波一味晴,荷花深处晚凉生.南湖不是无炎暑,为有清风两袖生.”“生”与“生”同韵,第一个“生”疑为“升”之误.

辨析:这是一首七言绝句,绝句是格律诗(近体诗)中的一类,有严格的格律要求,韵脚绝对不能重复.揣摩原诗,前两句是果,后两句是因,保留后一个“生”更符合诗义,第一个“生”可拟为“升”,“晚凉”先产生,再升起,符合语境.两字或因同音而误.

5.“日”疑为“曰”

出处:第十一卷第十九页《正月思乡竹枝词九首》其六“初三走纸免烧香,直到元宵闹若狂.最爱远听锣鼓响,太平景象一庄庄.”自注:除夕迎祖,日接纸;安纸钱于主后,日座纸;初三之夕,焚化村外,日走纸.

又出处:第十一卷第二十二页《土木怀古》自注:英宗复辟,为王振立祠日旌忠.(按:明英宗复辟后,赐王振祭葬,立祠“旌忠”.即今北京东城区智化寺旌忠祠)

辨析:两首诗自注中四个“日”均为“曰”字,叫做、称为等义,因形似而误,意甚明,无须辨析.

6.“啼”疑为“蹄”

出处:第十一卷第二十二页《进居庸关》:“关外风烟黯不新,马啼到处是沙尘”“马啼”疑为“马蹄”之误.

辨析:马的鸣叫一般说“嘶”、“鸣”,而不说“啼”.细观原诗,原意应该是马的足迹所到之处,与鸣叫无关,所以,原诗中应该是“蹄”,而不是“啼”,两字因同音兼形似而误.

这些错讹的出现,可能是创作时的笔误,也可能是刊刻过程中的错讹,究其原因,或因音同,如第四条、第八条;或因形似,如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或因音同兼形似,如第一条、第六条、第十一条.其中多数因形似而误.读者阅读及教学中运用時不可不慎.

本文系甘肃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牛树梅诗文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运用研究》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立项号为:GS﹝2017﹞GHB1831

(作者单位:甘肃省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甘肃省通渭县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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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牛树梅省斋全集诗歌文本错讹考辨为关于考辨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考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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